一例例血的教训摆在我们眼前,更深深地印在我们心里。安全,这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从来都不应该被意外。现在的气温逐渐升高,一些高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岌岌可危,除了平常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则之外,还需预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化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一)
为了保证全公司生产和生活水、电、汽、压缩空气的正常供应,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动力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在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理的方法和措施。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能够快速、果断地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损失,控制和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材料、工具准备:
一旦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类事故,所需的物资、材料、工具有:板手、手套、石棉 板、麻袋、铁掀、黄沙、消防灭火器、消防车、温度计、测量表计、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等。
二、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和报警方法:
动力车间内的岗位,一旦发生安全、环保、火灾、爆炸等事故,首先由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当班值班长和车间值班员汇报,由值班长即时指挥处理,班员主动配合,进行相应补救工作,在车间值班员赶赴现场,作为现场指挥、控制事故局面,对伤员进行救护的同时,向车间主要领导、厂调度、安环部、保卫部等部门汇报,并根据现场所处情况的轻、重、缓、急和需要,向110、119、120等服务台报警,简要说明发生事故情况、事故地点、地址、行车路线,并安排专人到厂门口或路口接警,协助抢险人员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动力锅炉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指挥:生产主任
配合人员:当班司炉班长和司炉人员
(二)厂用电突然中断事故:
处理方法:
1、如锅炉燃烧煤气时,应立即关闭煤气手动蝶阀、气动蝶阀、危急切断阀、喷嘴阀,使锅炉与煤气管道隔绝。
2、立即将各电动机的开关复位,并报告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要求尽快恢复电源。
3、应迅速关闭给水截止阀,开启省煤气再循环阀,给水调节由自动改为手动。
4、关闭连排及所有放水阀,严密注意水位的变化。
5、有蒸汽泵的情况下,立即开启蒸汽泵向锅炉补水。
6、如汽压迅速上升,则应手动开启向空排汽阀或过热器疏水阀进行排汽,维持正常汽压。
7、如电源在短期内无法恢复,应请示车间关闭主汽阀,同时做好启动的准备工作。
8、当电源恢复,一次水位计叫得出水时,在值班长的指挥下,按正常生火操作进行升火。
9、如一次水位计叫不出水,应立即作紧急停炉。
(三)锅炉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现象:
(1)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
(2)控制室内低地位水位计指示负值低于正常值,低水位讯号报警;(3)过热蒸汽温度升高;
(4)给水流量不正常的低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管时除外);
(5)如在定期排污时,应立即停止。
2、锅炉缺水的处理方法:
(1)对照并冲洗水位计,用叫水方法,判断其正确性;(2)给水调节由自动切换成手动;
(3)如在排污或放水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4)如水位计尚有水位或用叫水法能看见水位时,应适当降低负荷,加强进水。检查设备无缺陷时,水位恢复正常后关小给水门,保持水位正常;
(5)如用叫水法还看不见水位时,应立即汇报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撤去负荷,停止向锅炉进水,紧急停炉。并禁止用聚升负荷的方法提高汽包水位。
3、锅炉缺水的预防措施:
(1)严密监视水位,按时冲洗,校对所有水位计并保持正常水位;(2)保持自动调整的灵敏;
(3)给水压力降低时,及时联系司泵人员检查原因;
(4)如其它锅炉上水过快时,应注意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密切联系;
(5)进行排污时,正、副司炉必须室内、室外配合好,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
(四)锅炉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现象
(1)汽包水位高于正常现象;
(2)控制室内低地位水位计指示超过正常值,高水位讯号报警;(3)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4)过热器汽温下降,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5)蒸汽含盐量增加。
2、锅炉严重满水事故处理方法:(1)紧急压火停炉,关闭主汽阀;
(2)迅速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进水,开启再循环阀;(3)开足过热器疏水阀;
(4)全开汽包事故放水阀和连排阀;
(5)待水位重新出现后,关闭放水阀,锅炉重新拉火,待汽压、汽温正常后,重新并管,恢复正常运行,视汽温情况投减温器,并闭疏水阀。
3、锅炉满水的预防措施:
(1)严密监视汽包水位,给水压力,按时冲洗所有水位计,保持正常运行;(2)保持给水自动调整器灵敏和低地位水位计指示正确;
(3)负荷波动较大时,主、副司炉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重点监视,全面检查。
(五)水冷壁管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如炉管轻微破裂,泄漏不严重,不致影响水位,故障不会迅速扩大时,可请示车间停炉时间。
2、如炉管严重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汽压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但引风机应继续运行,以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
3、如能维持水位,且泄漏无扩大或不损坏邻近管子时,允许锅炉短时间运行。
4、停炉时不停引风机,待炉内蒸汽基本消除再停引风机。
5、停炉后仍向锅炉上水,以防管子烧坏。
(六)省煤器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损坏不严重时,尚能维持汽包水位时,可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继续运行,请示车间停炉时间。
2、汽包水位迅速降低,故障继续加剧或影响其它锅炉运行时的给水,即应立即停炉,保留引风机运行,排除蒸汽和烟气。
3、停炉后请示锅炉值班长和车间,关闭主汽阀。
4、为维持汽包水位,可继续向锅炉上水,但不得影响其它锅炉的进水,关闭所有放水阀及排污阀,停止进水后,严禁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七)过热器管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过热器管损坏不严重,还能维护汽压、汽温时,可适当降低负荷,请示停炉时间。
2、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停炉,以免吹损邻近的过热器管,停炉后请示锅炉值班长,和车间领导,关闭主动阀。
3、保留引风机运行,以排除蒸汽和烟气。
(八)蒸汽或给水管道损坏事故:
处理方法:
1、如给水管道或蒸汽管道泄漏轻微,能够保证锅炉给水及正常汽压,且不致很快扩大事故时,可继续运行。若故障加剧,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则应立即停炉。
2、如给水管或蒸汽管道爆破,应设法迅速将故障管段与系统解列,如不能解列,而又无法维持汽包水位或汽压时,应立即停炉。
化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一、火灾爆炸事件分级
本预案的火灾爆炸事件系指厂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易燃易爆产品和中间物料储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天然气输送管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火车或船舶、在工作场所内易燃易爆化工物品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等。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国石化级事件:
a一次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或50 人(含50人)以上受伤,或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周边人员的;
c火势4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
d化工原料、产品运输船舶火灾爆炸,致使港口严重损毁,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或污染,致使主要航道封航2小时以上;
e火灾爆炸,致使铁路设施严重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4小时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厂级事件: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3~49 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000 万元之间;
b生产装置、大型液(气)储罐火灾爆炸,2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c化工原料、产品运输船舶火灾爆炸,致使厂内化工码头严重损毁,或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或污染,致使主要航道封航2小时以内;
d化工原料、产品运输火车火灾爆炸,致使铁路设施严重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内;
e天然气输送主管火灾爆炸,2 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次生灾害有了继续扩大的危险; f)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本厂能够处置的一般事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车间级事件:
a一次造成2人(含2人)受伤,或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生产、工作场所火灾爆炸,化工原料、产品运输火车或船舶发生火灾爆炸,1小时以内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生产设施局部停产;
c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认为车间能够处置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应急报告
二、报告程序
发生车间级事件,各二级单位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最多不超过半小时。
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事件,厂应急指挥中心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1小时。
发生中国石化级事件,事件单位在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的同时,也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时,基层单位在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的同时,也可直接向厂消防大队报警。
【报告内容】
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火灾爆炸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
b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
c人员伤亡情况;
d事件简要情况;
e已采取的措施。
在处理过程中,二级单位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表01-1(火灾爆炸事件报告内容一览表)要求的内容。
事故发生后,厂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上报】
a当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车间级事件时,厂属各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
b当发生中国石化级、厂级事件时,厂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分别向对口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行动】
1、厂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如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了解事件现场情况,分析事件发展趋势,作出调整救援方案的决策;
d负责对外新闻发布材料的审定工作。
2、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确定防爆和警戒区域,迅速指挥隔离事件现场;
b指挥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c进行现场侦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根据现场处置方案指挥实施;
d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工作;
e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应急处置方案调整的意见;
f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3、应急响应中心
a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事发单位进行人员避险、灾情控制等工作;
b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c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消防、气防、医疗救护等内、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调度准备;
d负责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安排、使用;
e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和求援。
4、环安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c组织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
d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和中国石化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和求援;
e指导现场环境监测,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f负责接洽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化等专家来厂指导、控制及处理等工作;
g负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理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h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负责组织起草上报材料,并向地方政府、集团公司上报;
i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5、生技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罐区和码头等场所、部位火灾爆炸处置情况,连续收集事件发展动态资料,核实现场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及时传达、落实指令;
b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生产、物料平衡,负责生产装置、罐区、码头、变(配)电等生产作业的开(停)车、停供电,给排水、危化物质分析、现场环境监测等应急工作的调度指挥;
c负责消防污水、生产污水排放的调度工作;
d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e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录音以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f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6、设备处、工程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罐区和码头等场所、部位火灾爆炸处置情况,连续收集事件发展动态资料,核实现场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及时传达、落实指令;
b组织调配应急抢修队伍和机具,做好事件现场抢修抢险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7、消防大队应做好以下工作:
a掌握火灾重点目标,按事先制定的专项灭火预案和专项气防处置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抢险和救援;
b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及自身灭火能力,提出是否需要地方消防部门和周边消防力量增援的意见,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合理调整灭火抢险方案和力量部署;
c根据事件现场的发展情况迅速做好防化防毒和灭火器材药剂的补充;
d开展消防救护、搜救伤员;
e协助和参与现场工艺应急处置工作;
f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置意见;
g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录音以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8、社管处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汇报,并落实指令;
b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力量对火灾爆炸现场周围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
c引导非安全区域内非抢险救援人员进行疏散、撤离;
d负责警戒区域周边的安全保卫、治安、巡逻工作;
e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协同实施人员疏散、安置、医疗救助和生活后勤服务;
f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9、党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 负责新闻发布、媒体接待、广播宣传等工作;
b负责事件波及员工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供销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详细了解现场救援物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组织调配、采购应急救援物资;
c组织应急物资的运输;
d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信息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接到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后,组织落实确保通讯网络系统畅通的工作;
b负责厂通讯系统、信息平台、局域网的及时恢复和运行安全;
c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环境监测应做好以下工作:
a负责对火灾爆炸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及可燃气体等浓度分析工作;
b负责对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
c完成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事件所在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积极控制初期火灾,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事件扩大;
c根据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调整生产运行方案;
d做好本单位员工疏散工作;
e做好本单位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14、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加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
c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并根据需要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治疗药物和器材;
d可燃物料存量较多时,应尽量采取工艺处理措施,转移可燃物料,切断危险区与外界装置、设施的连通,并组织专家组和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e火灾扑救过程中,专家组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调整措施灭火的指导意见;
f火灾失控,危及灭火及其它抢险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指挥现场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g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
2、大型可燃液气储存设施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医疗专家,保障治疗药物和器材的供应;
c根据可燃液(气)储存设施火灾的特点及风向,合理组织扑救工作;
d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控制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e对受火灾威胁的其它可燃物质储存设施,应及时采取冷却、转料、泄压等措施,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火灾爆炸;
f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药剂和消防装备,保证火灾延续期间的灭火力量;
g火灾失控时,应密切关注燃烧的储存设施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征兆,应及时采取紧急撤离危险区等应变措施;可能危及现场周边大面积人群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疏散等相关工作;
h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
3、锅炉等压力容器发生火灾爆炸时:
a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b重点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防中毒和防窒息措施;
c采取工艺隔断和堵漏措施,减少可燃物料外泄、有毒气体的扩散;
d对空气中有爆炸、有毒害的气体采用高压水雾进行稀释,防止高浓度气体聚积。
4、天然气输气管道泄露发生火灾爆炸时:
a立即停止输气,关闭管道泄漏点两侧的截断阀,对泄漏管道附近其它管线或电缆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
b全力救助伤员,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及时疏散泄漏点下风方向附近的人员,并采取措施禁止明火;
c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采取有效的围堵措施,控制着火区域;
d充分考虑着火区域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降温控制和灭火方案,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e对空气中未燃烧的天然气采用高压水雾水幕进行稀释或隔离,防止发生爆炸。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火灾现场,组织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
5、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发生火灾爆炸时:
a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机构报告;
b必要时派出专家和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抢险工作。
6、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发生火灾爆炸时:
a组织救生抢险小组,携带个人防护和救生器材,全力救助伤员,并对现场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
b加强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根据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c根据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的特性,以及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选用合适的灭火药剂和灭火方式,结合工艺技术措施,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d灭火完毕,立即组织火灾现场的清理和洗消工作。
【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厂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及中国石化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c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损失控制在最小;
e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化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三)
措施目的
为圆满完成氨区液氨储罐、液氨缓冲罐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检验内容
本次氨区压力容器检验主要对容器整体进行宏观检查,局部测厚,对焊口进行不少于20%长度无损检验等。具体工作为工作人员进入液氨储罐罐内对焊口进行打磨清理,由检验人员对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安全措施
根据施工工艺制定如下安全保障措施:
进入氨区必须经过值班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储氨区。
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禁止带入火机等火种,进入氨区前应先消除静电。
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氨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靠在氨区围墙以外并熄火。
进入氨区进行液氨罐检验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重要时期和重点区域生产作业申请单》、工作票和作业安全措施票,动火工作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子、铁掌的鞋。
进入氨区的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氨区工作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动工器具,使用人员熟悉工器具使用方法。严禁使用钢质、铁质工具进行操作。
氨区检修工作必须指派专人监护,并熟悉相关危险源和急救常识,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监护人有权利和责任对现场不安全现象及时制止,并要求停工整改。
氨区检修工作必要时应佩戴氨泄漏监测仪,空气中氨气含量高于30mg/m3时应停止检修工作,当进行紧急抢修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开工前运行人员按动火票要求进行测量,测量氨气浓度合格后方可施工,在工作期间监护人员随时监测氨气含量,如监测氨气泄漏量超标,应马上通知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离现场。
氨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现场施工时准备好消防器材,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进入液氨罐内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进入液氨罐内部作业。
进入液氨罐内部的工作人员的服装要符合安规要求,并做好防护措施。
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监护人员与液氨罐内部的工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
施工人员进入罐内应设爬梯,防止高空坠落,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进入液氨罐内部前,一定要充分通风换气,但严禁通入氧气,并对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进行测量,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方可入内工作。
工作期间要随时监测,出现超标情况,要暂时中止工作,再次进行通风换气,必要时可采用风机等设备进行强制通风。间断工作后,重新开始工作时,应重新通风、检测后再进入。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测量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应检验设备处于可靠状态。
液氨罐内部所使用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进行打磨工作时应使用风动砂轮。
如需在罐内动明火作业时,必须在与罐连接的所有管道上打堵板。随时监测氨气含量,并准备好消防栓及时喷水稀释氨气。并在工作人员身上系好安全绳,以备在有危险状况时能及时将工作人员拉至罐外。
如需在液氨罐外壁上动明火作业时,应做好与其它罐完全隔离措施。
作业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应牢固并验收合格。
每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每工作时段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必须同时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
运行人员有氨区系统操作时,提前通知检修施工人员并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雷雨天气氨区禁止任何工作。
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如人员接触到液氨,应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对氨接触的部位至少冲洗15分钟,并及时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检修过程中液氨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上级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人员进入故障现场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判别事故部位,首先切断源头,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根据预案程序进行人员疏散及事故处理。
氨罐泄漏,应首先根据风向,戴好防护用具,用大量消防水顺风向冲洗泄漏出来的液氨,然后派人穿戴完好的防护用具观察泄漏点的泄漏部位,进行紧急抢修。
液氨管线泄漏,依据风向安排人员顺风向用消防水冲洗泄漏液氨,并安排操作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品关闭液氨管线与氨罐相联阀门,然后派人穿戴完好的防护用具观察泄漏点的泄漏部位,进行紧急抢修。
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铁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
化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四)
一、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
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三、各级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范围
(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xxxxx(节假日联系电话:xxxxx);
(二)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组成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紧急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相关职责及通迅联络方法;
2、事故报告的程序;
3、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过现场的保证措施;
4、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程序;
5、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包括: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置;伤员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6、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运输保障措施;
7、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8、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措施;
9、场外救援的措施及联络方法。
化工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五)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或组织协调下,各乡镇林业站、本局各科、站,森林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三)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联动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合力。
(四)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政府为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本局系统发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本局直属单位发生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县政府和县委或者市林业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按xx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处置。
5、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xx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6、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汛情灾害按照xx县林业局防汛救灾预案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xx县林业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林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1、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林业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6)完成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各部门职责
(1)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通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发生、发展和求援情况。
(2)森林公安局和二郎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范围治安秩序维护。
(3)局防火办、重建办、财务股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为安全生产事故预案演练及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5)防火办负责实施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提出应急求援技术措施,组织协调火灾扑救队伍。
(6)天保办、造林股森防站、野保股负责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7)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二)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事故发生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中心主任。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方案。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须的物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承办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1)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实施。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承办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区林业局办公室、防火办、林政科、检查站、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3、善后组
(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承办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县林业局机关工会、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4、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联系林区周边派出所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地治安、交通秩序。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讯、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承办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县林业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局、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组成,组长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四、预案启动及终止
(一)预案启动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由xx县林业局救援指挥部宣布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终止。
2、按照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同时抄送县政府安办。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县林业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成立林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通知局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及部门,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实施应急救援。
六、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救援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三)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要按照区林业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局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局直属各单位都必须支持,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县林业局下属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质库,筹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装备等应急设施,做到随调随用。
(五)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区职工群众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县林业局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起到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作用。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效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八、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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