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 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 整(小写 13800 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 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仟圆整(小写¥ 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 仟圆整(小写¥ 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 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整(小写¥ 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