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自查情况报告【篇1】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编办的领导下,我办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于1月22日被省委、省政府批复。目前,我市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总体情况
去年10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了《xx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编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起草方案,并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经过深入调研,反复与省编办沟通,制订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今年1月1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将这一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由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调查研究充分、工作细致扎实,方案上报后,得到省编办的充分肯定。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以苏委20xx17号文件正式批复了《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我市共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4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规定
根据《意见》要求及罗省长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要求,联系扬州实际,制订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省编办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使我市的改革方案既符合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又切合扬州实际,充分体现扬州的“小政府、大社会”现状,且具可操作性。
(二)领导重视,改革工作积极稳妥
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直接听取汇报,多次召集相关人员讨论改革方案,并对部分职能调整作出明确指示。我办也及时将中央、省有关要求,省编办的具体意见向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缪市长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我办会同政府办多次将有关请示传真到北京,对一般问题则发短信,或在周日缪市长回宿期间,当面汇报。由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使我市的改革方案拟定、组织实施等工作顺利、稳妥进行,也使得我市的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
(三)耐心虚心,广泛征求意见
由于我市的机构限额较少,在方案的拟定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但我们坚持放下身段,积极与拟合并、调整部门主动沟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将部门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市领导,保持上下信息顺畅,从而有效减少了工作阻力,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人事、劳动、经贸(外经贸与其合署)、发改、药监、卫生、林业、园林、无管等部门和单位从担心到理解再到配合、支持,使我市各部门从机构改革中取得了共识、取得了理解,也取得了相互间的信任,必然会形成工作的合力,从而为我市的跨越发展提供助力。
(四)及时请示,积极争取省编办支持
由于扬州的特殊市情,我市的政府机构改革相对于其他省辖市有其特殊性,在制订改革方案过程中,我办与省编办保持及时沟通,随时向省编办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省编办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使我市的改革方案既符合中央及省的`要求,又充分体现扬州的实际情况。在机构限额、机构整合方面做出极大的努力,我市政府机构精干且高效、规模小而履行职责全面。
(五)从严从细,精心拟定改革方案
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办及时召开全办人员会议,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办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并召开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拟定扬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及省有关要求,根据省编办的具体指导,从严从细,从扬州实际出发,制订改革方案。
(六)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三定”工作
坚持分工负责与综合协调相统一。“三定”工作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工作,改革方案能否落到实处、改革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三定”。为做好“三定”工作,我办反复研究,决定由行政处牵头抓总,从财政局、水利局等单位的经验丰富的人事处长中抽调4人和编办同志一起分成4个“三定”审核小组,各小组审核对象的确定既参照省办做法,又结合扬州实际,将职能类似、涉及职能调整、以及考虑市领导的分工范围,从而最终确定各小组的审核对象。这样,在职责界定、职能调整、以及协调沟通方面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使得我市的“三定”工作进展顺利,于4月底全面完成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定”工作。
科学界定部门主要职责。对于没有职能变化的部门参照省厅局的主要职责结合扬州实际准确、简洁地表述部门主要职责;涉及职能调整的各部门先对照省厅职责自行沟通协调,再由我办召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会办,当场签字认可,而后报市编委会研究确定,这样只经过短短两周时间,部门职责的界定、表述即已完成,从而顺利完成我市的“三定”工作,同时,也初步实现了省委、省政府要求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完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由于我市一直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因建市之初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偏低,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一直偏少,且名称、职责表述不尽科学、全面,借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全面理顺职责关系,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将相近的内设机构加大整合力度,将职责较多的内设机构按从严从紧原则适当分设,而对于省厅的部门管理局,基本增设一专门处室对应。这样,将使我市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序,与省厅的业务指导基本一致,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从严控制领导职数。随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科学,但不容否认的是,由于历史原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三定”中,我们坚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照部门编制数核定领导职数。在编委会上,缪市长明确提出,不能因已经超配而增核领导职数使之合法化,对于超配的,一要逐步消化,二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今后,不得超配,编办要加强监督。因此,我市除经信、发改、财政等较大部门外,大部分部门领导职数均为一正两副。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机构限额严,改革难度大
我市的人口、面积、经济总量等已远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可比,更是县级扬州市无法可比,但作为省辖市的政府机构限额仍然以县级扬州市的机构限额为标准,使得我们的机构设置难度进一步加大。虽然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经我办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但由于机构编制也是一种资源,也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适当的政府机构还是必须的,今后,还要继续与省编办保持沟通,争取适当的机构限额,为扬州的跨越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保障。
(二)行政编制总量偏少
部门“三定”难以确定由于我市行政编制总量偏少,在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确定尤其难以取舍,我市政府部门的行政编制大多在20人以下,而又由于3人处室的限制,使得内设机构的设置与部门的要求落差很大,大多数是一个处室对应省厅多个处室,或一个处室对应省厅一个部门管理局,如发改委的能源处对应省能源局、人社局的公务员处对应省公务员局、经信委的国资处对应省国资委、国土局的地质矿产处对应省地质矿产局、测绘管理处对应省测绘局等。
机构改革自查情况报告【篇2】
目前,各省、市、县、区教育部门都设有教研机构,有的叫教育教学研究室,有的叫教材教法研究室,这些机构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甚至左右着当地的教育教学工作,然而,这些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大多适应旧的教育教学模式而成立并存在,不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极待加大改革力度,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现在,大多教研机构的弊端表现在:
一、只研究教学,不研究教育。即只重视智育,而忽视德育、体育和美育,为应试教育服务。
二、在智育中又只重视考试,成为考研室。中考时分工出题和阅卷,掌握考生的命题和评分的命脉,具有权威性。
三、各种教辅资料的发源地,成了资料室。为了创收,甚至公开舞弊,申称中考题目主要来源于资料,从而扩大其销售量。
四、教研员可谓教学精英,多为应试教育的干将,猜题押题以及编造各种题型的能手,实际上为教育的外行。
五、教研室日常工作多为举行各种类型公开课,如示范型、优质型、表演型、创新型等,多注重形式,图表面,缺乏指导性。
六、教研室是教学论文评定的权威机构,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晋级职称,但偏重教学,教育特别是班主任工作经验不被看重。
基于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机构的改革,选准角度,加大力度,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我以为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转变观念。要把研究的。重点由应试教育转变到素质教育方面来,总结和交流学校素质教育的经验,推动素质教育。
二、坐正位子。教研工作要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切实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依法以德治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调整和充实教研力量,派热衷于素质教育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来主持和从事教研工作,让那些死心塌地维护旧模式的人调离岗位。
四、加大教研经费的投入,许多教研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都难以保证,靠自筹,这种局面必须尽快改变。
五、教研队伍必须少而精,有敬业和创新精神,有领导和组织能力,有深入和塌实作风,不要滥竽充数或机构庞大臃肿。
六、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如乱编滥发资料等,必须坚决纠正,杜绝腐败,形成严谨、朴实地研究风气和和谐、勤奋的空气。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为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推行,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务必率先改革,进而推动整个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创造基础教育的新局面。
机构改革自查情况报告【篇3】
39号)文件于20xx年3月28日下发到我局,标志我局机构改革事宜已基本结束。根据文件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已划入县司法局。调整后,我局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矫正管理局(社会矫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我局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1名(副科级)。对于更名的的3个股室和新增加的2个股室工作人员已配备到位,并顺利开展工作。其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员还没有到位。
(二)标牌、印章及档案管理情况
调整后内设股室标牌已全部悬挂。新启用了“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两枚印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相关档案已移交县司法局,由专人保管。
(二)人员安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全局编制没有增加,人员没有增加,没有发生干部转隶后的工作安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情况。
(三)机构改革涉及财务资产调整的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没有发生资产清查、划转、移交、经费调整情况。
二、改革取得的成效
机构改革后,我局更加突出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调整后的局机关干部结构更趋合理,局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能够按照机构改革任职和岗位调整部署,迅速进入角色抓好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将增强学习本领放在第一位,迅速适应岗位职责变动的需求,因此学习是当下最紧要的一项任务。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把工作开展好。二是奋发有为,努力拼搏争先。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岗位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力争实现争先进位。三是严守规矩,保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细则,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着力锻造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机构改革自查情况报告【篇4】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X纪办发〔20XX〕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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