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很多场合都要用到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您抓住了拟定合同的哪些精髓?小编为您搜罗了“债务合同”的相关资讯供您了解,我们会逐渐推出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内容以满足您的需求!
债务合同 篇1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C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债务合同 篇2
在现实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务和解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之间因为买卖合同关系,导致甲方拖欠乙方供货款项;
2、 现甲方与乙方就偿还金额及还款方式达成和解协议。
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和解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经过甲方与乙方认真对账,最终确认截止于20__年8月25日止,甲方实际拖欠乙方供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乙方决定同意放弃本协议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拖欠乙方欠款总额 %的款项。
第三、甲方在乙方放弃本协议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拖欠乙方欠款总额 %款项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用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的注册资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用以了结双方的.全部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第四、乙方保证本人放弃的本协议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拖欠乙方欠款总额的 %部分的内容永远不反悔,绝不再通过任何方式向甲方索要,也不再通过任何方式纠缠甲方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
第五、甲方保证在双方签完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协议款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通过甲方股东 账户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第六、双方确认除本协议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双方自愿决定本协议是不可撤销的协议。
第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之间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视为双方之间债权和债务履行全部完毕,双方对其他事宜概不追究。
第九、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双方对以上协议内容全部认真阅读,并且没有异议,都是双方自愿的、真实意识表示。
甲方:
乙方:
日期:
债务合同 篇3
——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与——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第一份)
致:——公司
本调查提纲是——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就——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及——投资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合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尽职调查而出具的问卷提纲。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文所称“公司”包括A、B、C三家公司。
A公司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及其内容是真实、准确的,无虚假成分或重大遗漏。文件或资料应为原件,如确系不能或不宜提交原件,则应提交副本或复印件,并确保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一、公司概况资料
1.1 公司的历史沿革;
1.2 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框架图;
1.3 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结构图;
1.4 公司的业务概况(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要产品、经营业绩、生产经营能力、市场营销状况);
1.5 公司章程;
1.6 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批文及证照
2.1 公司营业执照;
2.2 公司外贸经营权许可证(若有);
2.3 公司特种商品经营许可证(若有);
2.4 公司的设立批文。
三、公司资产文件
3.1 公司的房屋产权证;
3.2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3.3 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证书;
3.4 公司的专利权证书;
3.5 公司的著作权说明(若有);
3.6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
四、公司合同及债权债务清册
4.1 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买卖合同;
4.2 购销及其他业务经营合同;
4.3 财产或设备的租赁合同;
4.4 建筑工程合同;
4.5 对外投资合同;
4.6 技术转、受让合同;
4.7 合资、合作、联营合同;
4.8 借款合同、保险合同;
4.9 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等);
4.10 公司债权债务清册(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债权债务金额、性质);
4.11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五、公司财务资料
5.1 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5.2 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资料;
5.3 税务资料(税务登记证;纳税情况说明;税务部门关于近三年纳税情况的证明);
5.4 外汇资料。
六、公司劳动人事资料
6.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6.2 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6.3 工会组织情况;
6.4 外籍雇员资料;
6.5 离、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说明。
七、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1 公司目前涉及的全部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说明;
7.2 公司已了结但尚未执行的判决、裁定或裁决;
7.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八、环境保护资料
九、各中介机构资格证书
十、其他
10.1 资产重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0.2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纪要。
——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务合同 篇4
甲方(债权人):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乙方确认已经收到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
二、经甲乙双方确认,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已偿还甲方本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
并已偿还约定利息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甲方确认已收到。
三、经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四、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五、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签订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县)
债务合同 篇5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向甲方采购有关的生产资料,而对甲方负有一定金额的货币债务;
3、为保障双方在上述债务部分豁免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并信守执行。
第一条债务金额与豁免
(一)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对甲方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同意豁免上列债务的的%,计人民币元。
(二)豁免完成(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甲方的债务总额变更为人民币元,以上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三)乙方在协议签署后于20__年月日前分两期向甲方支付债务。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缩水后协议金额的50%(25%现金、25%承兑);20__年月日前支付缩水后协议金额的50%(25%现金、25%承兑)。
第二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承诺签署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豁免乙方债务已经取得甲方内部相应决策机构有效的批准决议,且该等决议不变更、不撤销。
(二)甲方承诺将全力配合乙方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等专门机构就债务豁免事宜的有关事项进行的询证、询问、见证。
第三条信息披露的许可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许可乙方可以将本协议及本协议签订、履行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非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变、解除、终止、撤销。
(二)任一方违反前款约定,单方变更、解除、终止、撤销本协议的,均属无效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效力、解释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即墨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六条协议效力与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
债务合同 篇6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直接负责人名称
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乙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债务合同 篇7
协议编号:01号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自愿订立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债务承担的依据和基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和乙方及甲方和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二条债务承担的三方特别约定
1.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第三条甲方承诺
1.乙方依照本协议向丙方清偿叁拾万元整债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乙方未向甲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民间借贷等)共计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四条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和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特别约定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起诉方只能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西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立即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三方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玖万圆整。
甲方: (签字捺印)
乙方: (签字捺印)
丙方: (签字捺印)
本合同签订地为:
本协议签订时间: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债务合同 篇8
公司债务化解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背景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公司债务不断积累,已经超出了正常经营范围,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风险。为了有效地化解公司债务问题,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各方按照诚实信用和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二、债务确认及清偿
1. 债权债务方清单
(详细列出债权债务方名称、金额等信息)
2. 债务的确认及清偿方式
(详细说明债务的确认和清偿方式,如兑付、转让、资产重组等)
3. 债务清偿计划
(具体列出债务清偿计划,包括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
4. 债务清偿顺序
(说明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如支付利息、本金等)
三、公司经营改善措施
为了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债务的长期清偿能力,我方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改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公司财务、法务、风控等方面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有序。
2. 增强资金管理能力
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运作计划,合理规划资金流动,以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合理运用。
3.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积极开发新的市场,拓展新的客户群体,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公司的收入来源。
4. 提高核心竞争力
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的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动中能够稳定发展。
5.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潜在风险,降低公司运营中的不确定性,确保公司稳定经营。
四、协议有效期及变更
1.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到债务清偿完成之日止。
2. 协议变更
如出现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变更协议的要求。变更协议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协议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解决。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八、协议附件
(列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附件)
以上为我公司债务化解协议书范本,各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各项条款。在签署之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确保协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健康发展。
债务合同 篇9
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2、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对此做了如下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债务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签订租赁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租金和违约金共________万元(租金计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乙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签署《餐厅转让协议》,丙方需支付乙方转让费________万元。
(3)、甲方需向乙方归还借款________万元。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三方债务抵销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2、经此三方债务抵销后,乙方结清甲方租金和违约金,甲方减少应付丙方借款,丙方付清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
3、此次三方债务抵销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丙方与甲方之间的各自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
4、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租赁合同、《餐厅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债务合同 篇11
私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商量,依法达到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两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拖延刘华丽、李俊岗及乙方本人借债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由乙方代为偿还。
二、甲、乙两方一致认可,甲方将对_____________的债权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_________________主张债权。
三、陈述、保证和答允:
1、甲方答允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受民事职责;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答允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受民事职责;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得到其内部相关权力组织的授权或准许。
四、本协议奏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认可,如果一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答允或任何其他义务,招致其他方遭到或发生损害、损失、要求赔偿等职责,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两方加盖公章并由两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奏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债务合同 篇12
【债务抵销协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关于债务抵销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巧玲
【要点提示】: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被告与案外人订立的广告合同因合同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不同,在诉讼中不应通过对广告合同的效力的认定,进而适用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实现当事人互负债务的相抵。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X号。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厦民终字第X号。
【案情简介】:
原告:林少X。
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X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xx年9月17日,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林少X向大X公司购买大X公司开发的翔安XX广场一期工程第一幢4层03单元(银座103)房产,房屋总价款464937元;大X公司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不超过180日的,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5计付违约金,超过180日的,则按购房款每日万分之0.6计付违约金。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满后,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所购房屋。
20xx年8月26日,大X公司与厦门市天X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天X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合同书,合同约定:广告类别为公交站亭灯箱广告和路名牌灯箱广告;数量为四十座候车亭大牌广告+一百座路名牌广告;广告期限二年,自广告实际发布之日起计;广告费单价候车亭大牌单价1000元/月/块、路名牌单价600元/月/块,广告费总额为2400000元。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为:1、本合同广告款项是以大X公司所开发的翔安XX广场商品房与天X公司换购方式合作。2、天X公司的广告费用直接冲抵向大X公司购买房产的费用,即天X公司广告费用总额2400000元一次性与大X公司互抵翔安XX广场店面B111、B112、B113中任选两间,剩余款项可在未售店铺或住宅中选择。除更换版面的费用由大X公司以现金支付给天X公司外,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都以房产金额与广告费抵付。3、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否则天X公司有权停止广告发布,解除合同,属大X公司违约;天X公司配合提供办理购房所必需的资料。4、天X公司换购大X公司房产享受现金交易的一切待遇。一切按照正常购房方式交易;大X公司房地产价格应按照当前实际市场折扣价格与天X公司交易。合同同时约定:合同期届满前,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广告费总额的30%计,违约金应以人民币支付。若大X公司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双方或大X公司与天X公司指定的购房者订立的广告费抵房产的相关购房合同同时解除。大X公司应以货币方式支付已发布的广告费、违约金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还对其他条款作了约定。广告合同签订后,天X公司依广告合同发布广告,并于20xx年9月14日和20xx年8月21日由大X公司的职员进行确认验收。
20xx年9月15日,天X公司出具一份证明交大X公司,证明内容如下:于20xx年8月26日我司与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其合同总款项是以大X公司的商品房地产与天X公司的候车亭/路名牌广告发布互换形式合作的。我司授权代表人林少X、王富X作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的产权人。同时,天X公司还出具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一份交大X公司,其中林少X名下的有:1、B328面积15.67,单价7760元,总价121599元;2、B333面积12.57,单价7760元,总价97543元;3、B111面积47.51,单价17460元,总价829525元;4、B113面积40.86,单价17460元,总价713416元;5、银座403面积125.55,单价3860元 总价484623元。大X公司与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签订一份翔安XX广场租赁合同,大X公司将翔安XX广场建筑面积约为4681.849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12平方米、地上二层约2280.244平方米、地上三层约2389.605平方米)租赁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原告林少X诉称:其与大X公司签订后,大X公司不守约,不仅逾期至今仍拒不交房,而且擅自于20xx年11月30日将其已购的上述房产转租给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作为经营场所,已构成违约,并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大X公司立即向林少X交付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A103)房产;2、大X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林少X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即若逾期超过180日,则每日按购房款万分之0.6计),自20xx年1月1日计至实际交房之日止,现暂计至20xx年2月20日,为464937元×0.006%×385天=10742元。
被告大X公司辩称:林少X未依约向其支付购房款,其依法可以暂缓向林少X交付房产。林少X没有向其大X公司已一性支付房款的证据,无法对付款方式、资金流向等进行举证。既然林少X未依约交付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向其交付房屋,也有权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也有权拒绝林少X要求的赔偿经济损失。大X公司未向林少X交付房屋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请求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审判】: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大X公司与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明确买受人于20xx年9月16日前(即合同签订前一日)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至于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大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林少X商品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法院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故大X公司以林少X未交付购房款为由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不能成立。因此,林少X要求大X公司交付其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林少X要求大X公司支付
逾期交房违约金,理由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20xx年4月1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原告林少X所购买的翔安XX广场一期第一幢4层03单元房产。
二、被告厦门大X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原告林少X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购房款人民币464937元以每日万分之0.6计付)。案件受理费68元,由大X公司负担。
一审宣判后,大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人大X公司上诉称:一、一审判决已认定林少X未实际缴纳购房款,却直接将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以天X公司与大X公司所签订的《广告合同书》中约定的广告费冲抵,据此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1、一审判决认定大X公司虽提出林少X并未实际缴纳购房款,但林少X提供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及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证明,可以证明林少X应支付给大X公司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但本案案外人天X公司出具的一份给大X公司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商品房明细林少X在原审时未提交该份证据,在一审质证时,大X公司已明确表示从未接到天X公司的任何授权,且林少X提交的此份授权也无大X公司的签收,原审判决却将此证据给予采信,并认定林少X的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来冲抵的,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一审判决认定因广告合同明确约定广告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大X公司应为天X公司乙方办理完全部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括大X公司、天X公司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鉴证,房产证的办理等,故大X公司未为林少X办理相关广告费抵偿购房款手续,责任在于大X公司。因此应认定林少X已交付大X公司购房款。天X公司与林少X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故一审判决的上述认定自相矛盾。且一审判决认为其可采信的所有证据均未有天X公司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原审判决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3、一审判决认定天X公司与大X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书后,是否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及广告费是否与购房款一致,系与本案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解决,既然原审判决已认定广告费与购房款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却又将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债务进行互抵,认定林少X已交付购房款,该认定自相矛盾。二、由于林少X未依约向大X公司支付购房款,大X公司有权拒绝交付林少X讼争房屋,大X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屋,系大X公司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先履行抗辩权的直接后果,大X公司无须为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被上诉人林少X辩称:1、一审判决认定林少X未欠大X公司购房款有充分的事实依据。⑴根据天X公司提供的其与大X公司订立的《广告合同书》及其指定房产受让人的有关证明足以证实,大X公司与天X公司之间已就大X公司用讼争房产抵偿所欠天X公司广告费并且由天X公司指定林少X受让讼争房产达成一致。此事实大X公司在重审中并未否认,而且可以与大X公司和林少X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实相互印证一致。正是因为存在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前提,而且大X公司也接受林少X作为讼争房产的受让人,双方才会订立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购房款已经一次性付清的条款,
说明双方对购房款的支付问题已经不存在争议。但大X公司却不尊重事实,否认接到天X公司的授权。⑵既然天X公司基于其与大X公司关于以广告费冲抵购房款的约定指定了讼争房产的受让人是林少X,当然视为其已经同意将广告费用于替林少X支付应向大X公司支付的购房款。也正是基于天X公司有此明确的意思表示,大X公司才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直接免除林少X的付款义务。因此,在林少X已不存在支付购房款义务的情况下,大X公司所谓的先履行抗辩权也就无从谈起。2、虽然广告合同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在合同各方已经就广告费与购房款的互抵问题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约定不仅是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大X公司应当依约履行向林少X交付讼争房产的'义务。至于广告合同的履行,因该合同已约定大X公司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一切手续,即大X公司的交房和办理产权证的义务本是其应该先履行的义务,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问题无关,更何况天X公司提供的由大X公司确认的《验收邀请书》表明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义务已经完成。因此,大X公司以广告合同的履行问题作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即便其对天X公司的广告发布有异议,也应依据广告合同的约定处理。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大X公司的上诉请求与事实不符,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少X与大X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中虽约定林少X于20xx年9月16日前已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但林少X在一审期间提供的天X公司证明、广告合同书及其附件、广告验收邀请书、天X公司指定授权代表人的证明和授权代表人互换甲方商品房地产明细,拟证明其已付清房款的事实。因广告合同与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审判决在天X公司非本案诉讼当事人前提下,认定大X公司与案外人天X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书合法有效,违反了法定程序。《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林少X与天X公司系两个不同的主体,一审判决在天X公司未出庭作证,广告费是否结算完毕、大X公司是否同意以广告费冲抵林少X应付购房款未查明情况下,认定林少X应付购房款是以广告费抵销,不符合法律规定。林少X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支付购房款,其要求大X公司交付所购房屋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院于20xx年7月22日判决如下:
一、撤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xx)翔民初字第7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林少X的诉讼请求。
【法理评析】:
本案是否适用债务相抵,涉及到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抵销权行使的条件问题。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额度内消灭。抵销包括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
债务合同 篇13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名义购买房产一套,为避免双方今后因该房屋产权问题发生争议,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就该房产做出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编号(或者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发票号为:___________),现协商约定归个人所有,拥有独立的处分权,对于上述房产无所有权。
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上述房产拥有居住权。
三、夫妻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若有债务,在谁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就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