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规章制度【篇1】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证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x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x,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餐饮规章制度【篇2】
(一)存货盘点:设备、设施、商品、摆件、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20日—30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20日—30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餐饮规章制度【篇3】
一、食品采购员、验收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认真做好购进食品原料的验收和台帐登记工作,台帐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所购入的食品及原料须经验收员验收登记后方能使用。
四、重点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一)米、面、食用油、调味品。
(二)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五、禁止采购以下食品及原料:
(一)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
(二)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牛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
(三)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五)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
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农业部门检疫合格证明,查验胴体有无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表明产品、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批号和标志;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如有上诉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七、索证时要有相关资料,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2年。
餐饮规章制度【篇4】
(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
八、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
3、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
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 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5、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
1.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2.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5.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6.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7.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8.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使用电视,,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3、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4、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1)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报本单位(店)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1)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2)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餐饮规章制度【篇5】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餐饮规章制度【篇6】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x,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x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x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x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十五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四十六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餐饮规章制度【篇7】
为了培养员工的良好素质,规范员工的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特制定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切条文,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员工;除部分条文外,也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临时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人事政策
1. 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 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 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 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 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 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 工作规则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店领班级以上的干部负责任制。
2. 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 更衣柜制度:
1. 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 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 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 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 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 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 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 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电梯。
3.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4.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制作与发放员工餐券。
2. 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 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 个人仪容规范:
1. 头发:
不染夸张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 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夸张饰物,不可戴多余手饰。
3. 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4. 脚部:
男性穿黑袜, 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 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 在营业场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 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 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 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 接打电话使用统一应答语。
8. 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 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 询问:对不起,请问……。
5. 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 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 给您添麻烦了, 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礼了。
8. 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 接话: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录用
1. 人事方针: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量才定岗;强化培训、优升劣汰。
公司各级人员任用制度如下:
*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店店长及主厨、副主厨由总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各分店部门领班、由店长评估核准,部门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新进人员经人事部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培训三个月后,正式录用。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其它毒品者。
* 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 未满十八周岁者。
公司录用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
* 热爱祖国,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服装整洁、言语大方、举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接受能力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认真完成本岗位任务。
* 会普通话,具备一定的表逹沟通能力。
2. 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所需的证明、证件和有关资料。
3. 招聘程序:
A. 各店人员招聘需填写(人事申请表)后上传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招聘。初试合格者送各有关部门经理进行第二轮面试。
B. 部门经理面试合格后,人事部通知应聘者自行体检,并由人事部开据<员工报到通知书>才可安排上岗。
C. 应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需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面试批准。
D. 应聘人员在试用培训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数据:
* 身份证复印件
* 职位申请表(简历表)
* 外出劳工务工证
* 健康证(指餐厅工作人员)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 学历证明
E. 新进人员报到后由人事部填写住宿申请表,新进人员持申请表到各分店,由各分店干部办理住宿手续。
F. 新进人员报到后,由各店将新聘员工的<物品领用清单>,交一份到人事部备存,并于人员离职后将公司财产归还始可结清工资。
4. 员工试用期:
试用人员的给薪已是正职员工薪资,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主管填报试用任免上传人事部及财务部,核准正式录用,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 其直属主管免职,并填报免职单于人事部和财务部。
试用期内公司和新员工均有选择双方的权利,公司可对试用期员工根据其表现及能力提出辞退。试用期满,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 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经考核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临时工合同为半年。
6. 辞职与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辞职报告》,如无提前递交报告,按合同规定需支付公司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7. 离店手续:
离职前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归还有关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考勤卡等,并做好与部门的工作移交,归还办公桌的钥匙及有关资料文件等。同时在公司物品清单上分别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按规定办完离店手续后,人事部结算员工应得的工资,不能归还的物品要照价赔偿,涉及赔偿培训费的应缴清该交的费用。
8. 离店退档手续:
员工在办完离店手续离店后,人事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办完退档、解除合同等有关用工手续,并开具离店证明。辞职员工不辞而别或虽提出辞职报告,在未得到部门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没有办全离店手续而擅自离店者,公司将不支付任何薪资。
第三章 岗位规范:
1.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服从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如有违反本条例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2. 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
3. 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在公司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送交人事部进行登记,拾物不交,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4. 不准在通道、电梯间、餐厅、吧台、娱乐等客用公共场所吸烟,仓库、厨房、锅炉房、总机房、闭路电视室等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吸烟。
5. 各类失职处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及开除的处理。
甲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口头警告一次。
* 违反仪容、仪表、神态、行为举止等规范的行为。
* 上班不穿公司规定的工作服,不佩带员工名牌。
* 上班时未按公司规定戴饰品。
* 当班时串岗,扎堆聊天。
* 当班时吃食物。
* 当班时打私人电话、干私活,看书报杂志。
* 看到客人不问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头。
* 在宾客面前横穿行走,别人说话时从中穿行。
*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口哨,哼歌曲。
* 对宾客的问话不理不睬,或回答说:“不知道”。
* 在营业场所内奔跑,鞋底上钉。
* 对上级、同事态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随地吐痰,丢抛纸屑、烟蒂、果壳等杂物。
* 下班后仍在公司营业场所内逗留、游荡。
*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轻度经济损失。
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书面警告一次。
* 当班时打瞌睡。
* 离岗时,未检查电、气、水源等开关,造成能源浪费。
* 拒绝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
* 违反公司的吸烟规定。
* 未经批准私配工作场所钥匙。
* 不服从工作调动。
* 私下使用他人电脑或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页面等。
* 向客人索取小费。
* 对宾客、同事态度粗暴,说粗话、脏话。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缴客人或员工遗留物品。
* 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
* 将公司的财产、设施、工具用于个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引起客人投诉。
* 其它类似性质的较重过失行为。
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重警告一次,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 与宾客、同事吵架。
* 故意损坏或损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宾客或同事的财物。
* 行为粗暴、侮辱或殴打他人。
* 假公济私,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 参与赌博、充当皮条客,介绍暗娼等违法行为。
* 当班酗酒或躺下睡觉。
*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 未经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内部资料(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及商业机密。
* 任何形式的贪污行为。
* 私自启用公司财务或私下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经批准私配关键部位钥匙。
*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情节严重。
*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类似严重过失行为。
6. 旷工:
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或请假获得批准但不按期回来上班者,均作旷工论处。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累计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条 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职位
底薪
津贴
奖金
全勤奖
年终奖
通讯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日期:
1. 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1号到31号。
2. 员工工资的发放日期为:次月10日。
第四条 员工年终奖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1. 服务满三个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计发放年终奖。
2. 服务不满三个月,不发给年终奖。
第五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六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派与休假
第一条 调派
1. 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派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一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包括其它奖金)。
第二条 给假
1.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假期根据国家法定给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调休也可按加班办理,加班根据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3. 员工请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办者,可请事假,但事假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以上同意后,方可休假,擅自不来者,作旷工处理。部门主管权限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报部门经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报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级医院或特约医院出具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有效。病假条需要提前送交部门,否则无效,作旷工处理。急症应当天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假条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丧、产假:
需要事先提前报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上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D. 探亲假
在公司服务六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三天,服务满十二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六天,超过部分视事假处理。
E. 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资格考试、培训应于其从事职业相关)。
F. 公伤假:
因公伤可请公伤假,但须出示医院证明,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
4. 请假逾期按旷工论处(续假批准除外)
5. 薪资给予:
a. 月累计事假超过五天者,不发给当月奖金。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不发给当年年终奖。
b.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由各店店长进行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批准假期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补假外,均按旷工论处。
6.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a.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店店长及主厨、副主厨请假/休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b. 门店各部门主管请假/休假报部门经理批准。
c. 门店各级员工请假/休假报店长批准。
7.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填写请假条,书面说明理由。
餐饮规章制度【篇8】
关于《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
1、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的条款。
2、手册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解释权归广西广西歆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员工不得在手册上乱涂乱画,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手册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赔偿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