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安全隐患,各单位组织都会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一: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及贮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控制。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4.禁烟、禁火:
4.1 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4.2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
5.2管理部巡护人员应不间断地对库生产及贮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3 管理部人员应对生产及贮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行作业。
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处罚:
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篇二: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3.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4《四川省消防条例》
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xx)
4 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并进行定期演练。
4.2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第一负责人。
4.3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害,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5 控制程序
5.1 分类
生产过程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2 预防
5.2.1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5.2.1.1检修动火
禁火区所有动火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5.2.1.2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阻火器。
c.在易燃易爆区,禁止穿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d.在厂区内严禁吸烟和拨打手机及配带火种。
5.2.1.3其它火源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接触,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b.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c.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5.2.1.4导除静电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5.2.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5.2.2.1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减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5.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等。
5.2.3其它预防措施
5.2.3.1建筑物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采用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5.2.3.2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如下措施: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c.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5.2.3.3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b.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5.3组织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公司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c.公司安全员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消防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d.公司安全员要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对厂区内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防范措施,督促限期消除隐患。
e.公司消防组织机构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为准。
5.4 设施
5.4.1规划与设计
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包括厂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即厂内消防设施分布图。
5.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公司安全部门应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c.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发现消防设施有损坏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修复。
d.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部门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5.5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a.对本公司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
5.6 演练与抢险
5.6.1演练
应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6.2 抢险
a.公司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并指挥机构里的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5.7 对吸烟行为处理
5.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和配带火种,处以罚款100元/次。公司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和配带火种罚500元/次。
5.7.2外来施工队人员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并罚所在单位200元/次;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联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作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次。
篇三: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 容
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厂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 单位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2.3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
2.4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必须挂防烟防火装置。
2.5 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6 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
2.7 每位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及公司安全的危害。
2.8 公司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厂区及办公场所抽检,检查出的问题纳入绩效考核。
三、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禁火、禁烟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禁火管理
4.1.1 根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公司内区域进行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1.2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则,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
4.1.3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4.1.4 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
4.1.5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加强联系,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4.1.6 动火现场如遇紧急放空,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 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4.1.7 电焊工未接到公司或车间安全员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
4.2 禁烟管理
4.2.1 公司内除生活区域及办公楼卫生间外其他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4.2.2 本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与制止。
4.3 凡违反上述制度者,按照《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篇五: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市场交易区、停车场、仓库等区域为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2、吸烟人员可在指定区域内吸烟。
3、市场大门口等位置应设醒目的禁烟标志,并利用各种方式做好禁烟宣传工作。
4、市场经营户除自己应遵守禁烟区管理规定外,有义务劝阻外来客商不准在禁烟区内吸烟。
5、市场配套管理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除自己不在禁烟区内吸烟,应劝阻客商在禁烟区内吸烟。同时做好市场禁烟宣传、监督工作。
6、市场安全保卫人员在禁烟市场内进行机动巡查、教育和制止在禁烟市场违规吸烟行为,并对不听劝阻的经营户进行不良行为登记。
7、对屡禁不止造成危害的,市场管理处有权视情收回商铺使用权,并交有关部门按《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篇六: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公司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公司,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过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一级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公司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装车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装车间、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存区、作业区和公司站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公司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一级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公司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司内用火。
11公司内动火作业严格遵循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即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2公司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2.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2.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12.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2.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2.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2.7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13外来施工单位在站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篇七: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为了彻底解决厂区禁烟难的问题,切实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禁烟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二、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单位车辆内等均为公司禁止吸烟区域。
三、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区内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外来人员说明有关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向来人敬烟和拒绝别人敬烟。
四、员工严禁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如发现有员工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的,一律视为在公司内吸烟。
公司特殊作业人员所使用的点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业人员不准把火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把火借给他人使用,对该员工也做连带处理。
五、公司禁烟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会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巡视。
六、公司员工有监督所有外来人员在公司吸烟(除公司接待室)的权利。
七、本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吸烟的处以每次200罚款,在高火灾隐患区域内吸烟者每次罚款3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多次发现后可予以开除处分,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公司高火灾隐患区域内的每次罚款20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