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1
为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师德分由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三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小组评占50%,学校领导评占30%。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受教育局通报批评者;
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屡教不改、坚持错误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
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
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邪教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
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学年考核一次。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
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奖惩、培训等的依据。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2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典范,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的法宝,加强师德师风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因此我校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秀屿区湖东中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一、加强学习显成效
(一)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制度。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中,对教职工的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对于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按时到场和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做到周总结,月通报,期评比。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学校党支部、校工会对每个同志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定期进行学习总结和学习效果检测,对学习不够深入,检测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集中补课。
(三)调动学生参与评价,在校园网上建立师德师风信息宣传栏。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期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四)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设立师德师风热线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家长联系卡,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管理促发展
(一)加强对中层干部和教师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支部对师德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三、多手齐抓促监督
(一)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师德师风监督电话:5292007(校办公室)5636886(校党支部)
(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监督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四)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五)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属个别教师问题,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六)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教育局及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学校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科室和年级组进行检查,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一查处二起以上的将连带追究科室主任责任。
(八)学校制订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考核科室业务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九)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状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对师德师风表现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表现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3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用集中辅导方式进行师德培训。要求有讲义,教师有听课笔记。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记好自学笔记。
二、参加学习先签到,中途离开要签早退,听课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记好学习笔记。
三、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
四、建立师德培训记录档案及考勤表。教师不得任意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绝对禁止旷工。
五、通过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六、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作业。
七、学校随即对师德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挂钩。
八、每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教师,及时予以表彰。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4
教育是一项宏伟的育人系统工程。要教育出具有高道德素质的学生,就必须有一支道德素质高的教育队伍。因此,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我校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特制定师德师风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师德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学校将按此要求检查师德的学习情况。
2、教师通过学习后,应联系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写体会、写心得。学校将检查心得体会的质量并评出等级。
3、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师德规范的要求,学校将采取听、看、查等方法进行量化评分。
二、检查方法:
1、听。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和教师对该教师的评价。
2、看。看学习记载,学习心得的质量,教学方面的情况。
3、查。调查教师职业道德的实施情况,采取自查、互查相结合,对照八要、十不的具体内容,组织教师向社会、向家长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每学期末集中检查一次,并公布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5
一、学习制度
1、每周三教研会为师德、师风学习时间,其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2、实行领导包组,包组领导必须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给老师做专题辅导。
3、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辅导和组员讨论相结合,采取个人撰写心得体会与集中交流相结合。
4、每位教师认真做好笔记,按要求撰写师德论文和心得体会。
5、教师个人学习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教师综合评定。
6、领导包组情况:
语文组:
数学组:
英语组:
综合组:
二、师德师风评估奖惩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使师德建设各个环节均落到实处。
2、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群众、社会各届人士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对教师师德鉴定的过程性评价,每期段考后要组织一次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师互评,期未要组织一次教师自评和师德领导小组考评,为学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4、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按时间、按指标对教师的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并依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师德考评奖惩条例》实施奖惩。
5、学校每学年要评选出占教师总数5%的师德标兵,并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6、实行师德上访案件及师德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发生案件的教师本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评优、评先、评模、晋级资格。
7、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制度和师德建设约束机制,建立师德档案,坚持教学成绩和育人成绩双向考核,形成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活动。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6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处理决定经由行政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作出。具体规定如下:
(1)、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朴关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2)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3)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4)违反规定者,经举报,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告诫,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篇7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花源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希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依法执教,依法从教,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雷忠
成员:叶彩明陈贵刚帅文英李康成
组长职责:
1、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全面工作。
2、制订计划和总结。
3、实施考核和奖惩。
成员职责:
1、执行计划。
2、进行考核。
3、对违反师德师风一般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并上报。
三、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每学期开校与每一位教职工签定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人头,做到师德师风建设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四、师德师风目标责任建设互助制度
学校把全体教职工依序排列,从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担任帮扶人,把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作为被帮扶对象,做到一人帮一个。主要从安全、师德几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被帮扶人每月底之前按时向帮扶人主动汇报思想工作,帮扶人不定时找被帮扶人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组长,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中,凡被帮扶人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帮扶人将负连带责任。
五、师德师风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利用周前会,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会代训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六、师德师风警示制度
学校为每位教师制作了座签牌,座签牌正面是教师的姓名,反面是关于安全、教师形象、性犯罪、乱收费的警示图案。当每一位教师在教师办公室看见图案时,就能感觉到是在警示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身正气为人师表,一旦触犯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让每一位教师望而却步。
七、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建立了师大师风建设网络,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层层监督网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每学期都要广泛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一次,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干部、教职工发现教师违法犯罪报告制度。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犯罪现象的干部、教职工,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建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人保护制度,学校依法保护师德师风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挟私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党纪政纪予以追究。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八、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新津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九、师德师风集中整顿教育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校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整顿教育,通过组织学校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材料,提高教职工的意识,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领导指出,群众帮,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差距,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十、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上级联系学校负责人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十一、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到每一个教职工人头,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学校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准则、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抓好警示教育。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不准学生进入教师寝室;不准教师在非公共场所给学生做辅导;不准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给教师守寝室;不准学生给教师干私事;不准讽刺、挖苦、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教师参与赌博;不准教师进入色情场所。违者,一律按照教育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责任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特别加强对有犯罪苗头的的教师进行监督教育。学校教职工发现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和《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教师宣誓制度
每学期开校后,学校在开学典礼会上,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学生的监督下面向国旗宣誓:
“我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一定要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决不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决不辜负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对我的信任”。
十三、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十四、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并处理。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给予相关的党纪政纪处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严重影响很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5、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7、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永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