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相关内容,如果你觉得我的内容有用请动手收藏吧。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在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我们平时都会用到报告,报告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周报、月报、年度报告等。
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篇1)
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中介市场在我国长期存在着一系列乱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依法整治中介市场,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我国各级政府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了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整治自查报告。
整治自查报告分析了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在住房租赁中介市场方面,报告指出了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中介机构以虚增服务费为名,向租户收取高额费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解决这个问题,报告提出了建立费用透明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措施。通过严格规定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减少不合理费用的乱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租户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度。
在人才中介市场方面,报告揭示了一些中介机构的虚假招聘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才需求旺盛的情况,通过编造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企业等手段骗取求职者的实名信息和财产,给求职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为了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报告建议建立起网上招聘信息真实性核查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同时,加强对求职者教育,提高他们识别虚假招聘信息和中介机构的能力,以减少受骗的风险。
在教育中介市场方面,报告发现了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暴利,通过低俗宣传、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学生和家长,追求高额的留学中介费用。为了打破这种乱象,报告建议加大对教育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建立留学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制度,向家长和学生提供可靠的信息,减少他们在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时的不确定性。
整治自查报告还对其他中介市场的乱象进行了分析和整改建议,比如婚介市场、金融中介市场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整治建议,报告形成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中介市场。
可见,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描述了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为整治中介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中介市场将逐渐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篇2)
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准确领导下,保险业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水平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持续提升。但是,因为部分市场主体动机不纯、急功近利、贪快求全,加之一些监管人员位置不正、责任不强、履职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场乱象问题在保险业同样存有,集中体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方面,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面对这些市场乱象问题,保监会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以更强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二、工作部署
(一)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
各保险机构要对入股资金来源认真核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自有、合法。如存有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置措施。
监管部门要展开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重点注重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相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对存有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一经发现,依法采取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等股东权利,直至责令转让或拍卖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相关当事人列入保险业黑名单,限制其在保险业展开投资活动。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险机构要提升对公司治理理念的理解,培育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存有的问题实行整改。
监管部门要深入推动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增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潜在风险。
(三)着力整治资金使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展开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
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评估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水平,防范资产过度错配的风险。要增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升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要组织展开保险资金使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保险资产质量和安全性,投资决策和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比例合规、产品嵌套和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集中整治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险机构要坚守保险保障本位,强化保险产品保障属性,体现保障特征。要持续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规范产品开发管理。
监管部门要部署各财产险公司对在用的备案产品实行全面自查,即时清理违规产品。针对财产险产品展开首次非现场检查,对问题产品严格采取监管措施予以强制退出。要严格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高管人员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五)着力整治销售误导,规范销售管理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欺骗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情况、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以其它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不履行责任免除及特别约定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损失、客户信息失真等销售误导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销售管理情况展开自查自纠,重点针对产品管理、信息披露、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排查相关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监管部门要组织展开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延伸至保险销售交叉领域中投诉集中、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重点检查,规范新兴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和客户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展开检查,依法从严从速处罚。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省级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六)着力整治理赔难,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集中整治理赔手续繁多、流程较长、告知不到位、未按法定时限核赔给付、理赔尺度不一、争议化解不即时以及服务体验不佳等理赔难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理赔服务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展开自查,重点注重人为操控导致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要完善调处机制,增强理赔争议的内部协调处理,有效化解合同纠纷。
监管部门要展开理赔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展开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即时公布评价和监测结果。
(七)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展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农险业务的公司与基层政府部门勾结,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各保险机构要从制度、机制和系统等方面增强违规套费行为的识别和管控,重点注重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对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虚假人员等违规套取费用行为展开自查。
监管部门要组织展开2017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公司展开重点检查,发挥监管引导市场预期的功能作用。组织展开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问题。组织各保监局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实行财务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严罚重处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八)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摸清市场风险底数。
集中整治偿付水平数据不真实问题,具体包括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不按规定的折现率曲线和精算方法及假设实行准备金评估,人为调整利润或偿付水平;风险综合评级(IRR)基础数据不实,不按照规定口径报送数据、“报喜不报忧”、数据质量偏低;偿付水平信息披露不即时、不真实、不完整等。
各保险机构要对财务、承保、理赔、投资、信息系统等展开全面清查,摸清数据不实的底数。按照监管要求即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
监管部门要展开偿付水平数据真实性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突出对重点公司、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对存有问题的机构和人员,依法顶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增强监管信息和数据的审查,重点注重迟报、错报、漏报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管信息数据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把市场乱象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增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监会各相关部门要在2017年5月31日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监管要求,提出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整治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客观理解自身存有的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尽快展开自查。
(二)坚持“严”字当头。
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移送司法处理。要增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执法、内外勾结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问责。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走过场、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
监管部门要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深入分析原因,梳理排查监管漏洞,研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政策建议,尽快补充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各保险机构要利用自查契机,将问题反映出的内部管控漏洞一挖到底,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越藏越深的违法违规问题。
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篇3)
银监会首提"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要求全国银行业集中治理金融乱象!
“今年是强监管的一年,也是强问责的一年。”4月7日,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监会已经梳理了若干问题,动员全国金融机构对照“问题菜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金融乱象。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巡视员(主持工作)王朝弟在发布会上表示,20xx年上半年将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进行整治。
据财新记者从多位银行人士处了解,银监会已于3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银行业自查,同时各级监管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自查报告将于6月12日上报,整改和问责报告于11月30日上报,以此促使银行业加强合规文化。
“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不到一月,这成为银监会监管工作的主题词。
近百项“问题菜单”
财新记者获得的《通知》内容显示,银监会一共安排了从制度建设、风险管理到具体业务十大项自查内容,涵盖近百种具体检查要求,甚至具体到了一笔业务的操作。这充分说明,银监会对于银行的种种不合规情况,早已有所掌握。
银监会要求,要重点评估乱设机构、乱办业务、不当利益输送、信贷、票据、理财、信用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突出环节,及信息披露不合规、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等问题,以检查业务的方式倒查内部制度和合规存在的问题。
比如,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方面,要检查银行是否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是否接受关系人以本行股权作质押并提供授信,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侵占本行或客户资金,包括内外勾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等。
在信贷业务方面,要检查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股市、期市,是否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
其中,银监会突出强调关于信贷资金入楼市的情况,要求检查信贷资金是否直接参与房地产炒作,是否在房地产开发贷和按揭贷中虚假、违规操作,包括:一是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二是违规为四证不全、资本金比例不到位项目发放开发贷;三是未严格实行开发贷封闭式管理导致资金挪用;四是违规绕道、借道通过发放流动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为开放商提供融资;五是违规发放“首付贷”,违规融资给第三方用于首付款、尾款、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用于购买住房;六是违规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按揭贷,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违规向“零首付”购房人发放按揭贷。
除此,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信用卡透支,用于购房等投资性领域或生产经营领域,是否违规批量办卡归集资金流入股市、房市等。
在不良贷款方面,要检查是否违规通过人为调整分类等手段,调节不良贷款;是否违规通过“搭桥”等手段藏匿不良贷款,违规通过相互代持、安排回购条款转移到表外等方式转移不良贷款等。
在票据方面,银监会要求,要检查是否违规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合作开展票据业务或交易,违规异地办理票据业务,违规将公章、印鉴、同业账户等出借、出租;是否按规定对票据进行查账、查库;是否假买断真出表、以投资代替贴现等。
在同业和理财业务方面,银监会要求,要检查投资非标是否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底层资产是否尽职调查,是否违规签订“抽屉协议”,是否通过发放自营贷款承接存在偿还风险的同业和理财投资业务,是否违规开展债券、票据、资管计划代持业务等。
在3月2日国新办发布会上,郭树清首次用“牛栏关猫”比喻当前的监管漏洞,称“没有完善健全的监管制度,银行业务经营就必然会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
在《通知》中,银监会指出,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牛栏关猫”现象,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屡查屡犯、屡罚屡犯,必须进行全面治理。通过“三违反”(“三违反”指“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专项治理,以消除风险管控盲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着力打造“铁的信用、铁的制度、铁的纪律”,确保“不越监管底线、不踩规章红线、不碰违法违规高压线”。
“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银监会表示,
一是要认真落实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正视问题和风险隐患,敢于揭盖子,要举一反三,严厉整改问责;
二是要深刻认识违规可能带来的惨痛代价,使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内部规章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紧盯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关注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加强薄弱环节、案件多方领域风险排查;四是将监管规则内植于经营管理,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员工,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继续弘扬“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传统,“管好自己的员工,做好自己的业务,看好自己的资金”。
在检查部署上,银监会指出,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的业务范围均为20xx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追溯和下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全系统自查及“上对下”抽查,全面覆盖体制、机制、系统、流程、人员及业务。
在监管处罚上,银监会指出,“对于机构应查而未查、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监管机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具体而言,
一是对于自查工作不落实、屡查屡犯不收手、整改问责不到位、监管检查不配合的机构,要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切实做到应处理必处理,应罚必罚,特别是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依法建立处罚机制,既要没收非法所得,也要处以罚款;要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双“处罚”,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等挂钩,要进行通报和曝光,强化震慑效应。
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篇4)
为贯彻落实x监会《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x监发〔 〕5号)、《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监办发〔 〕45号)和《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监办发〔 〕53号)等文件精神,农发行宁都县支行严格遵照上级行指示,部署全行市场乱象整治和“三违反”、“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开展调研和整改问责。
高度重视工作。该行强调要在“三治”工作中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合规文化建设,筑牢依法依规依章经营的制度基础和机制保障。近年来,该行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不断规范业务发展,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内部管理和案件防控基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提高思想意识,扎实完成“三治”工作,让全行合规经营水平迈上新的台阶,真正把依法从严治行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内容。该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市场乱象整治、“三违反”和“四不当”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明确调研的侧重点和关键环节,逐一对照检查,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做到重点盯住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关注 以来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案件与风险事件多发领域风险排查。
确保工作实效。该行明确“三治”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时限和职责,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切实提高检查工作质量。成立了行长担任组长的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三治”工作的统筹部署、督促落实、配合协调等工作。对市场乱象整治和“三违反”、“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实施、有记录。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将业务发展与排查整改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力求通过检查整改问责,进一步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为农发行依法合规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市场乱象自查报告(篇5)
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土地乱象整治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早着手、早整改、早处理、早到位的工作原则。我局按照州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我县土地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对此次工作逐一摸排核查,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把此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二、宣传动员阶段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对涉及乡镇开展了土地乱象整治宣传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坚定整治土地乱象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造势助威。三、摸底调查阶段(一)县城规划区域调查情况。针对了摸底调查,共调查出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
至新增建设用地、从至加油站进行27宗。临时用地70宗,目前已对新增的
27宗用地审批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影响公路路基临时搭建、影响国道建设临时搭建
40宗。(二)镇规划区调查的情况。镇因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