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研究栏目小编为大家分享一篇题目为“社区调研报告”的文章,希望这些想法可以启发您的创造力。按理说,经历过总有感悟和收获,在年终或者年底时。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要按专用的格式编写,不能纯口语化。
社区调研报告 篇1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群众呼声作为创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创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建第一标准,全面推进“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为建设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作出贡献。
如今,环境问题已成为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环境污染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因此,解决环境问题显得更加刻不容缓,其实环境污染包括了好几个方面: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有的人把环境污染的范围看待得很狭隘,以为不乱扔垃圾就能改善环境,的确,这是一种良好的措施,但单单靠这一方面是远远不够的。
在调查中,我发现以前的随处可见垃圾现象明显减少,但不完全排除,在绿化带上依稀可见有小包装袋舒坦地晒着太阳,很多是由居民行走时乱丢弃的,更有的是居民以图一时方便,从自己家窗口将废弃物扔出去,这不仅仅是严重地污染了环境,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被弃的是较大的重物,不慎砸到了其他居民就造成了人身伤害了。与之相反,有的居民把自家垃圾装入一个大的塑料袋中放在楼道下,等社区清洁工来处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好方法,但往深处思考,也就不难发现问题的所在之处,夏天,由于天气很热,食物很容易腐蚀,这样就很容易招引来苍蝇这类飞虫,而且也会发出刺鼻的臭味,影响了整个社区的形象,如果清洁工人没有及时处理好垃圾,那么垃圾袋堆积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多,有的老人经过时,没有注意到,不小心滑了一脚,很有可能造成伤害。
那如何解决呢?在我们调查中突发其想:在每个楼道底层的楼角处放一可关闭的有盖垃圾桶,居民将垃圾扔入桶中,并随手关好盖子,防止怪味散发,垃圾由清洁工人定时清理,保证不让垃圾过多而造成无处可放的现象出现。
除此之外,噪声污染也需要及时解决。暑期还未结束,很多孩子也未入校学习,而较多的上班族们已投入工作之中,据调查,很多人都会利用中午这段时间好好休息一下,现在很多社区都有健身器材,按耐不住爱玩的心理的孩子们会在饭后集中去健身处,也就无法避免大声喧哗,其实他们已造成了噪声污染,对于孩子们,要剥夺他们玩的权利是绝对行不通的,所以此问题的策略就是显得比较令主管部门头疼的。我个人认为建一些室内娱乐场所也可作为一个好方法,但它须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社区宣传教育孩子们要照顾其他人,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做到不大声喧哗,那么对于社区居民的生活就不会造成影响了。
生活是个人的,而环境是大家的,如果大家都能站在别人的立场看待问题,相信很多矛盾都可化解。
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居民生活要靠你我他,今天的你做了一件对环境有利的事你并没有吃亏,其实你在给你的生命健康画上一条延长线,只有大家共同努力,环境问题才能完善解决。
社区调研报告 篇2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社区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500元月,其他干部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的动力不强、支撑不够;二是社区干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时间和精力。
二、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多方面为社区“减负”
在社区职责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已不堪重负,建议充分为社区“减负”。一是政府要理顺和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在条件允许下调整社区布局。社区合理规模一般是000户至3000户,目前袁家、塔山等社区已严重“超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社区。三是对管辖范围广、管理人数多的社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配专职干部,或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四是政府部门将工作交给社区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社区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采取多元化方式,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一是将社区建设纳入新城建设规划,县城开发区新建设社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办公和服务用地。二是采取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补助和将部分闲置国有房屋调配给社区使用等办法,解决老城区社区用房不足的问题。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00户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难以落实的,应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四是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方式,将社区内单位、企业的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协调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区
社区建设是一项大工程,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建设社区。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责任共担”的路子,完善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解决社区无法解决的难题。二是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三是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四)增强社区“造血”能力
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的保障,应增强社区“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为社区发展经济实体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有偿服务,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超市、茶楼、绿色网吧,为单体楼提供物业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等,在增加社区收入的同进为困难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方式,兴办服务机构,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连锁经营,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保健等服务。
(五)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社区干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保障机制。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绩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道的培训,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社区干部进行短训辅导,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匮乏是导致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原因,应强化公众参与,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强居民归属感。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其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增进居民感情。经常开展邻里联谊会、二手物品交易、社区歌唱比赛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增加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强邻里感情和互助意识。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机制,树立志愿服务的典型,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
(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能够用较小的成本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状况,提供生活协助、特殊护理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区创办各类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福利机构,让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帮助。此外,社区可试行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医疗难题。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困难多、责任重。只有正视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才能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区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小孟镇,按照“经济主导工业化,农业生产产业化,各项要素城镇化”的总体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结合文章,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把小孟建成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镇。近日,小孟镇政协委员活动组组织7名政协委员听取镇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实地考察镇驻地、史王、张王居民楼建设工地,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孟镇位于兖州市西北部。全镇东西长13公里,南北宽9公里,总面积5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辖4个管区,42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目前,镇驻地、史王、张王、太平,三点一心正在建设中,史王村一期工程建设已经完工。
二、做法经验
1、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去年,我们聘请了省建筑大学规划设计院为我镇进行了高标准规划,目前,规划工作已经完成,等待专家评审。根据总体规划,把全镇42个行政村规划成“九点一心”,即海子中心村、苏户中心村、太平中心村、河庄中心村、史王中心村、张王中心村、桑园中心村、吴寺中心村、函丈中心村及镇驻地。42个行政村原村庄占地面积8835亩,通过规划,“九点一心”占地3397。5亩,可节约土地5437.5亩。尤其对镇驻地进行了详细规划,提出了“八村合一”社区化建设方案。
目前,这项工程正在实施中,规划后的镇驻地占地1575亩,共设计高层住宅楼180幢,可容纳5688户,2万余人。社区内规划六大功能分区;居住区、文教区、办公区、商贸区、中心区、休闲娱乐区;建文化中心广场一处,占地约8000平方米;集文化、电信、邮政、民政、司法、派出所、计生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农贸市场1500平方米;商业门头20000平方米。在住宅楼房设计上,以多层建筑为主,既体现现代化风格,兼顾农民生活习惯,又最大限度的节省投资,节约用地。目前,镇驻地供销社开发建设已经规划完毕,即将启动。
2、坚持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相结合。镇党委、政府组织编制社区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组织建设施工。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好工程建设。严格决策程序,坚持公开透明,让群众享有规划建设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村成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目前,我镇史王村居民楼已完成装修,首批居民即将入住。太平、张王、刘李村居民楼正在施工建设中。
3、坚持楼房建设与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我镇始终坚持社区建设不仅只是拆了平房建楼房,重点是要配套完善服务设施,搭建服务平台,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坚持建新与拆旧相结合。建新必须拆旧,原则上先建新楼,后拆旧房,坚决避免搬进新楼不拆旧房的现象。对我镇区域内出现的居民建房,按照有关程序申报,经批准方可进行建设,在规划区内停止新建居民房。规划为社区中心的村制定各村的实施方案,并由镇政府参与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拆平房建楼房、合村并点建社区,逐步形成全镇“九点一心”的总体规划格局。并对新型社区内教育、卫生、群众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一并规划建设。
4、坚持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镇党委、政府为确保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楼房,避免“烂尾楼”、“半拉子工程”、“危楼”等情况的发生,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包括工程招标、财务、安全、质量等方面全程监管。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设施务必到位,确保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存在问题
1、镇、村资金缺乏,如何用有限的资金去创建更大的成绩是一个难题;
2、部分群众对新社区的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与新型社区建设的步伐存在一定的差距。
3、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存在不平衡性。
四、几点建议
1、加大政府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为各村的经济发展起助推器作,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级经济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责任机制,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加强规划引导,从功能上、空间上加以规范和指导,促进全镇新型社区平衡稳步发展。给予一些功能相对较弱、建设任务较重、进度缓慢的新型社区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帮助引导其尽快制定农村新型社区发展的科学规划。
3、加大宣传力度,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地出动宣传车,并通过村级广播等形式,从环境卫生、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绿化和美化、使群众一步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社区调研报告 篇4
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以下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XX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XX-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XX年,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XX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XX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XX年,创办了《XX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XXX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XX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XX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社区调研报告 篇5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重大社会问题,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末全市60以上老年人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老年人居家养老一般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2019.12.5---19日仙溪镇社工对仙溪镇的21个村行了养老服务初步调查。通过在与社区老人面对面交流中,老人讲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从谈话中了解到每个老人几乎都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过,他(她)们的儿女为了生活常年在外奔波,老人在家很孤单,和物资相比,老人更加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通过调查我发现社区大部分老人的境遇是相似的,我仅仅只是倾听她们的生活琐事,他(她)们就表现出莫大的高兴和满足。当我在倾听老人述说的过程中,老人对他的孤单找到了一种寄托,我们的这种探望减少了彼此之间的疏远感,更给予了他们精神上的慰籍,我们传递的那份爱心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关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社区调研报告 篇6
城市棚户区旧有房屋的买卖纠纷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现实生活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和难题。被动迁房屋案件也明显增加。法院对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将直接关系到能否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否有效保障房屋买卖市场的健康发展,平衡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城镇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案件中大多数房屋买卖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但未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从已经审理的此类案件情况看,原告是房屋出卖人的,诉讼请求大多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原告是房屋购买人的,其诉讼请求是要求房屋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从合同履行的情况来看,双方当事人基本上都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取得了房款并交付了房屋,买受人给付了房款并取得了房屋。房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为降低购房风险,购房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产权。
二是房屋出卖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是房屋购买人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
四是法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二、我国法律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有关规定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虽是一类特殊的房屋买卖类型,但其交易规则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样应遵守《合同法》以及关于房屋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合理价款的买卖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条件是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每个公民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因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考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进一步审理此类案件的基础。
其次,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标的额比较大而且比较重要的合同,法律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实际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往往以口头形式确定房屋买卖关系。这种形式简便易行,只要双方系真实意思表达,为稳定交易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效力。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形式要求双方信用度较高,否则会给交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房屋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一但一方反悔不予承认,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就会因无书面合同的认可,无法确认纠纷双方的合同效力。所以,应积极宣传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主动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三、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城市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的认定:
第一种情况,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首先,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尚未发出,如果双方已经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有效,房屋出卖人反悔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购买人依据该合同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只是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我们不能因为其未办理房屋产权更名过户手续而认定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动迁封闭公告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登记手续不能作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和依据。
第二种情况,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笔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卖人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买卖房屋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购房人出具了合理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管理性规范,而不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城市房屋动迁封闭公告发出后就一律认定为无效。无论房屋买卖合同何时签订,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二)、(三)、(四)规定的情形,就不能认定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行为关系到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法院审判房屋案件也涉及到市民社会的方方面面,审判房屋案件效果的好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法院确认被动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认真研究这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及时总结相应的审判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区调研报告 篇7
一、基本情况
望湖社区隶属于望湖街道,成立于20年10月,是以省直机关住宅为主的纯居民类的新兴社区,辖区约1平方公里,含6个生活小区和2所中小学校,91幢楼房,现入住居民4893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429人。自2012年9月11日开放“居家养老食堂”以来,现已办理食堂饭卡的有298人。
食堂为社区自办,位于社区二楼的活动中心。社区一次性投入8万元,为食堂配备了灶台、冰箱、消毒柜、不锈钢灶具、桌椅等设施,食堂操作间面积约15平方米,餐厅面积约45平方米,可容纳40来人同时就餐。社区聘用2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1700元。食堂只供应中餐,有三种价格共选择,一荤一素一炒一汤8元,一荤两素两炒一汤10元,两荤一素两炒一汤12元。自开放以来,每天约有30—40人就餐,最多时有近70人就餐,中青年及学生居多。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组认为社区食堂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1、为民服务。社区兴办食堂,在合肥地区也不多见。望湖社区虽然承担着食品安全、舆论评判、群众认可度及资金补贴压力等风险,但仍立足为民服务,把办食堂视作便民利民的突破点、结合点,作为为民服务的叠加载体,积极筹办了社区食堂。
2、公益属性。社区把食堂定位为非盈利的公益性质,初衷是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兼顾其他群众,落脚点是方便于民、让利于民,所以取名为“居家养老食堂”。食堂在经营中,虽然荤素炒汤齐全,价格低廉,场所免费,但由于我国老年人的传统生活习惯,不愿过多外出就餐,平常老年人光顾较少,大多为中青年及学生。食堂运行8个月来,由于饭菜售价便宜,多数月份为微亏经营(平均月亏约550元左右)。
3、管理精细。社区从设备的配制,到员工的聘用,都进行了精细的考量,不愿多闲置一项资源;从食材的订购,到就餐的人数,每天都有专人精确统计,不愿多浪费一分钱;从饭菜汤的调配,到食品安全、场所的使用都明确专人管理,并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加以整改。由于管理精细、价位低廉、环境整洁,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
4、盘活资源。望湖社区活动中心配套有阅览室、健身房、保健室、室和室外封闭的活动场,都是由健身骨干自我管理,全天候免费开放。这些场所可一场多用,能容纳百多人同时就餐。这既可让喜爱运动的人就餐后连续活动,也可让中午不便回家的年轻人和学生饭后自我选择运动项目、休闲娱乐。使食堂与活动场馆互为补充,相互利用,做到了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三、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调研组认为,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小区已不仅是个住所的概念,人们普遍希望所居住的社区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构建成一个包容和谐的“大家庭”。社区食堂的诞生,作为创新服务的载体,已赢得了居民的欢迎。如何将社区食堂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探索,保证食堂能长期正常运营,还需要作深入探讨。
第一,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可把望湖社区食堂作为全区为民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种类型、一个品牌加以总结宣传,以坚定社区的信念和决心,扩大社会的影响面,把这颗明珠打造更鲜更亮。二是在经费上给予奖补。社区食堂功能定位为公益性质,一直在微亏经营,对无固定资产、缺少资金来源的望湖社区,应给予以奖代补(每年约上万元);对长期在食堂就餐或订餐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给予适当补贴。三是对有条件有积极性的社区,愿意办的,政府应予鼓励。
第二,从社区层面来说:一是适时调整服务对象。现阶段小区入住率不高(只占四分之一),食堂可面向社会开放。但随着省行政办公中心的启用、高铁站投入运营等,小区人口将会有大幅攀升,仅凭社区食堂现有的容量是很难满足需要的,食堂功能定位应回归到居家养老服务上,以解决小区老年人吃饭难问题,重点是保证高龄、独居、孤寡老人和病残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餐问题。二是测算经营成本。如果食堂长期亏本经营,社区没有较好的财力支撑,将很难为继。在目前老年人就餐不多的情况下,食堂可考虑改变纯公益性服务,实行保本或微利经营,实现自负盈亏的良性运作。三是注重学习外地经验,尝试多种经营模式,增加服务内容(如开启早餐等),实行多元化运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据了解,小区还有不少居民不知社区办食堂,更不知食堂的定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食堂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面。五是要以“居家养老食堂”为项目由头,善于策划包装,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奖补。
第三,从食堂层面来说:一是要保证食品安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把食材质量关、餐具消毒关和场所洁净关等,真正让社区食堂成为放心食堂。二是要提升服务质量。要注意了解不同人群的口味要求,不断调整荤素菜花样、粗细食搭配,做到营养均衡、数量满足、价格合理,真正把社区食堂办成居民满意食堂。三是要扩大服务范围。重点要了解掌握小区老年人群的结构、状况、需求。调理好膳食结构,逐步探索对有需求的高龄、孤寡、独居、病残人员提供订餐、送餐等服务,以精细化的就餐照料,不断提高社区食堂的满意度、知名度。
社区调研报告 篇8
(一)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得到落实。近年来,x区认真抓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工作。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宣传预防接种和保健知识,对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认真筛查和统一管理,积极开展康复护理,入户产后访视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基本得到落实。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优惠政策普及到百姓。自x年1月起,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采购、百分之百使用、百分之百零差率销售。群众普遍认为,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政府为群众解决看病贵所做的最直接的好事。
(三)卫生服务方式有所创新。社区卫生医务人员的服务由传统的坐堂行医向主动上门服务转变,推行上门服务健康管理模式,免费为社区居民健康体检,使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关口前移到家庭;对社区卫生医务人员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强化了激励机制,提升了服务水平。
(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新农合参合居民信息的录入和校验、病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工作,在降低救治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知晓率还较低,有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上门体检或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体检较为困难,有的上门医生还被拒之门外。无论是居民还是医务工作者,传统思维定式还相当浓厚,导致协调配合不力。街道、居委会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与社区居民之间的牵线搭桥作用发挥不够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协作和交流较少,卫生资源共享不够充分。
二是硬件建设滞后,人员配置不尽合理。x区大部分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用房狭小,诊疗设备较为落后,基本辅检设备不齐,环境设施较差。服务人员素质不太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分布不达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待遇相对偏低,付出和收入的矛盾较为突出。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区财政在预算卫生经费时,未完全将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分项单列,存在打捆使用的情况,且未考虑公共卫生成本费用。
三、建议和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以社区干部为纽带,加强社区居民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积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扎实开展上门服务和引导居民到中心进行健康体检,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完善网络体系建设。要加快x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尽快将白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对龙门、青莲、青松3个街道办(中心)卫生院更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落实青莲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小龙、都京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提请市政府将六合职工医院整体纳入管理,将其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资格人员并入财政管理。从而完善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卫生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财政投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应按时、足额拨付;要加强建设用地协调,促使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要全额预算购买基本诊疗设备的费用,深入开展基本辅检服务,形成常见病不出社区就可以完成诊断和治疗的格局;要逐步提高职工待遇,强化职工生活保障。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对街道(社区)干部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配合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同时其他医疗机构要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流,达到资源共享。
(五)加强管理,提升素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加强专业指导,保证惠民政策的落实,让社区居民切实享受到实惠;要加强人员管理,加大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争取实现所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医务人员都具备资质;要建立高水平人员留得住,不合格人员流得出的用人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社区调研报告 篇9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xx年。20xx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