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合同时如何保证详略得当呢?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留意合同内容的内容是否合法,我们向您推荐“电视广告制作合同”它是一篇不错的文章,感谢您的阅读让我们一起沉浸在文字和故事的世界里!
电视广告制作合同(篇1)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定制员工职业装事宜,特订合同如下:
一、 服装品牌、名称、款式、数量、单价、金额: 品牌:希努尔“SINOER”
二、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服装质保期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如领口起泡、内衬非认为损坏等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进行无偿返修;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装应与本合同中已约定的工艺、款式、面料、颜色、辅料等一致;
3、订购的所有服装需在乙方本公司内生产,不得转包第三方;
4、服装成品要求符合GB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服装环保要求;
5、乙方对甲方制作服装的面料、辅料保留库存,甲方新增人员或补单时,乙方保证按原样品质量、原价格追加制作;
6、由于乙方造成的成衣尺寸与量体的实际尺寸不符,导致甲方员工无法穿着或穿着不合体的,由乙方负责免费重新修改或调换; 7、修改服装在15天内返修完毕,送交客户手中。
三.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预付款,待货到甲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65% 的货款给乙方,剩余的5%货款,如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服务合格,甲方验收合格3个月后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双方合同签订后45天交货;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交通费、运输费均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服装包装乙方提供的服装全部按零售式样包装,每套服装均有包装袋,报装上写明甲方工作人员姓名,以便识别。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全部产品,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每延误一天,支付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将从总价款中扣除。
2、甲方在验收检查后,结果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服装成品释放甲醛标准未达到服装环保要求,甲方有权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盖章/签字):代表人(盖章/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 号:帐 号: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电视广告制作合同(篇2)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视广告制作合同(篇3)
1、 由乙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
所有;乙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但若甲方在验收完成后,未按合同期限支付尾款,则所有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追究。
2、 甲方若要延长本约广告片之使用期限或增加使用地区及媒体的,需要另外支付费用,收
费标准为: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限,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每增加一种使用媒体,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 3、 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
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乙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4、 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5、 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
之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电视广告制作合同(篇4)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灵山茶叶有限公司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约目的
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并分别剪切成30秒和3分钟可单独播放的广告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
2、甲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间拍摄制作该影视广告过程中的设备费用、人员开支、食宿、工作用带等开销。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CF影视脚本,并保证脚本的可操作性。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的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甲方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验收项目包括,初剪(片子的剪接,镜头的运用,节奏等认可),精剪(特技镜头,字幕等认可),三维小样(质感,动态等认可),片子的全部画面必须在录音前认可,方可录音。录音(配音,音乐,音效等认可)。
3、乙方应确保拍摄制作的影视广告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拍摄内容和客户资料泄漏与第三方。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甲方客户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甲方审片。
五、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六、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广告制作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影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影片长度:_______________秒广告。
3.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制作期限
本约广告___年_____月___日拍摄,_____个工作日内以可交片。
第三条 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_________。
2.本合约价款总额:_________元。(报价附件,以上款项含中国发票税)
第四条 价款支付
1.乙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_________% 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于收到甲方开具的付款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___支票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交付给乙方母带,且母带经乙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将20% 余款以(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 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乙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甲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甲方交付母带后,乙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 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 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乙方应按甲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甲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甲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 保密
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乙方所有之财产,甲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___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甲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 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