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系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水库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只限于淡水养鱼,养鱼不能用饲料、肥料等饲养。
二、 承包期限:从2006年10月1日到2036年10月1日止,共计叁拾年。承包费每年6000元,每年10月底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三、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集镇饮用水供给量和质量安全,保证旱情期间人蓄饮水供给量。
四、 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水库的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汛期的洪水调度服从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负责指挥调度。
五、 承包期间,经营发生的税费和直接连带关系发生的税费一律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