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的免税物品在20公斤以下;
(2)携带的免税货币为5000美元或相当于此数额的外国货币;
(3)未携带限制或禁止入境的物品。如果旅客携带的物品不符合上述规定,必须走红色通道。
旅客入境时,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的外币必须呈报;如携带价植超过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则需韩国政府批准。居留超过183天者要纳税。在韩期间丢失或被盗的物品有时要补交进口税。
下列随身携带物品可以免税入关:
非营利性的旅行用品、自用衣服、化妆品、书籍、职业用器具、倒流进口物品(即韩国产的消耗品)以及香烟400根、酒2瓶、收音机1台、录音机1台、照相机1架、摄像机1架、手表1块、胶卷10卷、唱片10张。境外所获物品,包括礼品,总值不超过300万韩元(450美元)。
离境时需要报关的物品有:
离境时需要报关的物品有:
旅行中所用的并且再入境时要带回韩国的物品,如贵重手表、照相机、贵重金属以及珠宝、毛皮等。否则再入境时要带交税。
限制出境的物品:
文物及类似物品,须经文化管理局审批,方可出境;人参及制品限量:高丽红参600克、高丽白参600克、红参切片3公斤、参精粉450克、参精900克、参末1800克、参茶3000克、药用胶囊1800克、参锭1800克;其他商用物品和受法规条例所限的物品(旅行者在离境前应咨询海关人员以获得有关当局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