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料
(1)从元旦开始,广州自来水全面涨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O.9元/立方米升至1.32元/立方米,涨幅近50%!尽管在广州一些小区已贴出涨价的通知,但不少市民还是通过媒体才了解到这一信息,水价突涨一时引来各方反响,也引出诸多疑问。记者昨日在采访市民与听证代表过程中发现,“涨价太突然”是听到最多的词句。提价来得突然,负担重了不少。
进入新年第一天,广州不少市民心里被张贴在小区里的提价通知堵得慌。家住天河南国嘉园的业主刘先生这几天刚入住新房.突然看到小区物管贴出的通知:经物价部门批复,自来水价从2006年1月1日起每吨涨价0.42元,由1.6元/吨涨到2.02元/吨(含O.7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刘先生十分不解,“政府不是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吗?怎么变成突然涨价了?”他几天前才在报纸上看到有关部门通过媒体发布的“阶梯水价要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具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条件后逐步推开”的消息,因此,理所当然地理解为“阶梯水价暂缓,涨价也要推后”。
“提高水价的前提必须是服务质量的提高。”市民赵先生说,去年召开听证会的时候,听到有关部门表示水价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行阶梯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供水安全,现在似乎未见水质、服务方面有明显的提高,价格却先提高了,有借听证会提价之嫌。
对于水价上涨,不少市民表示负担又重了不少。海珠区的邝伯算了一笔账后说,一家老小六口人住一起,估计一个月又要多交二十多块钱,“本来我们这些家庭收入就很低,水价又涨,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而且现在罐装煤气贵得要死,夜班车也涨价了,好多东西都在涨,负担是越来越重了!”
此次自来水价格改革曾于去年9月召开听证会,对于此番水价上涨,一些听证代表接受采访时表示,并未接到相关通知,对于听证会产生的这种“未阶梯先提价”结局有不满,认为有违听证会的初衷。
听证代表孙威力表示,自己当初和大多数听证代表一样,举手同意提价幅度更高的方案二是考虑到,自来水公司承诺水价改革既可改善水质,又能为企业减负,这样也是一件大好事。他记得,当初一开始大家并不同意提价,认为会加重市民负担,不少人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反对,但后来经过亲临水厂了解实际情况,都纷纷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普遍赞同水价改革,此次水价改革的宗旨是“推行阶梯计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逐步实现抄表到户、终端收费,改进二次供水管理,提高城市供水质量”,因此受到绝大部分听证代表的投票赞同。孙威力强调,他参加过多次听证会,觉得这次提价确实有其合理性,“但如果提价又不兑现承诺的话,这种合理性就会受到冲击。”
(2)在年初的人代会上,有43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4件议案关注城市节水问题。何文江代表提出,沈阳水资源缺乏,应当积极推广中水回用。周传淞代表、李刚代表都提出沈阳应该对“节约用水”立法。
市人大环资城乡委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编制沈阳市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提高中水回用率,在工业生产和建筑工地大力推广中水回用。
(3)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向媒体透露:从今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武汉市将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同时出台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补贴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文件要求,武汉市物价局于去年11月22日召开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水价调整和改革方案上报省物价局后,省物价局于今年3月27日作出了《关于调整和改革武汉市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经市政府同意,从2006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同时出台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补贴措施,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每月用水5立方米、每立方米补贴0.40元计算,每人每月再补贴2元,使低保家庭的生活不因水价调整而受到影响。
(4)这次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具体标准是:每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0.7l元调整为1.1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0.81元调整为1.50元,工业用水由现行1.02元调整为1.6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1.72元调整为2.35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1.92元调整为4.80元(以上价格均已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价格为1.1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价格为1.6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价格为2.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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