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0年江西省申论热点解读——生态内需。
新闻知识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拉动生态内需的新载体
忽如一夜春风来,赣鄱大地添新绿。
放眼今日江西,自南向北,从东到西,处处涌动着造林绿化的热潮——城市街头,打造园林景观;广袤农村,造林整地正忙;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厂区;公路沿线,栽植景观树木……
这是来自于“一大四小”工程激发出的巨大动力。
2008年9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决定,“一大”,即抓好宜林荒山造林,确保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四小”,即抓好县城和市政府所在地的绿化,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抓好农村自然村的绿化,抓好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矿山裸露地的绿化。同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在政策、资金、技术、苗木等方面全力支持“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一大四小”工程,掀起了全省造林绿化的新高潮,使江西林业建设迎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成为继林改之后江西省拉动生态内需的崭新载体。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造林绿化中的放大效应,江西省在“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坚持政策驱动,省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资金用于购买种苗,免费提供给林农造林,力求产生良好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去冬今春,在省财政资金的撬动下,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增加投入,目前全省共落实“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40亿元左右,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政府大力支持造林绿化。明媚春光里,走进抚州市梦湖广场,草地碧绿,鲜花吐艳,树木成林,前来游玩的市民络绎不绝。该市以“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契机,政府出资对多年来一直是城市内涝主要根源的凤岗河进行改造,其中下游投资3.6亿元,利用低洼地建造人工湖,取名梦湖,水面面积达2100亩,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生态功能。
企业踊跃投资造林绿化。春日暖阳下,安义县东支河农田林网建设项目建设区内,每天都有数十名农民在挥锹铲土,呈现出一片繁忙的造林护林景象。该项目通过投标由江西清晨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管护。目前,建设区内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电动控温的大棚育苗基地已见雏形,设计林带栽植总长128公里,片林栽植面积200余亩,已栽植杨树12万余株。
职工自觉融入造林绿化。潇潇春雨中,大茅山企业集团花桥实业公司池口农场职工毛花萍来到德兴市新花公路旁栽植雷竹。为何栽植雷竹?她喜滋滋地说:“现在雷竹每公斤卖到了40块钱左右,栽植雷竹每亩产值可达2万元左右,是创收的好途径。”据了解,在企业职工的参与下,德兴市新花公路旁已建成20公里长的竹业长廊,不仅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而且为当地职工开辟了一条新的创收门路。
社会广泛参与造林绿化。迷人春色中,吉安市迎宾大道格外美丽,密植的杜英等植物群落,观花的紫薇树阵等,展现出有节奏、富于韵律变化的道路绿化和自然生态型的路侧景观林带,使该大道成为吉安市最亮丽的景观大道。殊不知,该大道的许多树木是由单位和个人认捐的。“今天我捐一棵树,留给子孙一片阴。”在吉安认种认捐认养树木活动中,单位和个人广泛参与,仅中心城区认捐单位就达299个,认捐个人达8398人,认捐款达249万元。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我们相信,随着“一大四小”工程的继续深入推进,其拉动生态内需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出来,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绿色生态新江西指日可待!
政策链接
江西构建稳定林业生态建设财政投入机制
江西省财政近年来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着力构建稳定的林业生态建设财政投入“六大机制”,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森林质量的稳步提高,生态环境的日益优化。2009年,该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的林业专项资金将超过21亿元,是2004年7.39亿元的近3倍。
构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2001年该省作为全国10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试点省之一,由中央财政支持9500万元,开始对1900万亩生态公益林禁伐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亩8.5元。补偿范围逐年扩大,由2001年的1900万亩扩大到现在的5100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2.1%。财政投入数额逐年加大,投入量由2001年的95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3亿元。
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林权制度改革取消的木竹等特产税1.64亿元全部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给市、县。取消各地收费项目后,省财政每年安排418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给70个林业大县;每年安排3.88亿元对每个乡镇补助10万元,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省财政每年新增安排1.27亿元,对每个行政村省财政补助经费不到4.5万元的,由省财政补足到4.5万元。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结束了林业部门长期靠林业规费供养的历史,稳定了基层林业队伍。
构建林业产业发展投入机制。按照“服务林农、注重保护、兼顾开发”的原则,省财政从2007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从“五个方面”,每方面各安排1000万元,大力支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阶段林业产业的发展。省财政还专项安排1000万元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林农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
构建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机制。江西省政府2005年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激励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森林资源保护好的10个获奖县进行连续3年、每县每年100万元的奖励。2008年起奖励资金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从2009年起,省财政还将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县进行奖励。
构建森林防火投入机制。为支持构建“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的森林防火体系,2009年省财政将对重点林业村村级防火经费实行转移支付补助。支持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对已达标的专业队但尚未享受到省财政补助的,将全部按每支10万元补助到位;对重点建设的30支机动专业扑火队再按每支补助40万元的标准进行高标准装备,对乡镇半专业防火队购置扑火机具也将给予补助。支持航空护林作业,在租机时间内发生的航空巡护、灭火作业全部由中央和省财政承担,地方财政不需承担。
构建林业救灾投入机制。据了解,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林业灾后重建方面,中央和省财政目前已投入了2.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26亿元,省财政安排0.9亿元。从2008年起对设区市本级因不再参与省直管试点县分成的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而减少的收入基数,省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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