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区教育工委的统一安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我作为区教委的一名中层干部,对自己在2011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如下述职。
一、“德”的方面
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个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的锻炼。一年来,我始终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坚持做到“认认真真学习,不断求知进步;堂堂正正做人,不断完善境界;踏踏实实做事,不断提高成效;清清白白做官,树立典范形象”。无论做什么工作,我都能摆正位置,正确处理自己与组织、与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开创我区教育和招生自考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振兴我区教育和招生自考事业紧密地结合起来,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活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奋进。在困境和逆境面前,我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孜孜不倦地对信仰和理想的追求,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能够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这一切,无不同自己对崇高理想的追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密切相关。今年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捐献了1124元特殊党费,支援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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