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团委设团委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由校委会、党总支任命)
2、申请设立高中部团总支、初中部团总支。
3、高、初中部各设立团支部若干(根据教学轨制每个教学班设立一个团支部)。每个团支部设立团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
二、完善团组织建设
高、初中全部入学后要对全校团员进行普查、注册、登记并建立和完善团员档案。
2、对团员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汇总并妥善保存。
3、建立、健全团组织关系的转入转出制度。
三、常规工作
团委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常规工作。
2、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进行一次“校园之声广播”,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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