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消费价格指数高位运行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半年全国为7.9%,苏州市为7.3%;截至8月底全国回落至7.3%,苏州市回落至6.8%。面对价格高指数较和各方面的社会压力,我们价格部门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加强价格调控。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从容应对复杂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宏观调控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为构建和谐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着力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力争实现调控目标
一是适时、适度启动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制定详细的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确定调价备案企业2家,明确调价备案6大类15种商品品种和范围,采取分发材料、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有关政策,上门检查等多种形式营造氛围,遏制涨价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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