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的回想《明季北略》的史学价值与辨谬
《明季北略》这部书,在晚明史研究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影响,还不仅仅止于史学,她甚至改变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英雄观。两三年前我就想写篇关于她的文章,写了四千多字,硬盘被人格掉了,一时气急败坏,就没有再写。今天看见有人又引用了她(而且引用的是错误的资料),不由感怀思旧蓟门的飘雪与岁月的无常,逝者如斯!被我读坏了的那套《明季北略》如今静静的躺在四千里外的尘埃里,在她的生命中,只有寥寥的几个人在借阅卡上留下了名字,在我读书的四年里,没有其他人动过她,唉,将来,就更不会有了……可是如今我要写她,竟发现记忆中的东西是那么的少,书店买不到,网上也只有只翎片羽,我只能选取自己还记得住的东西来写,模糊的回忆,就像甲申的历史,浸透了苍凉,却什么也触摸不到。
这部书,是明朝江南遗民计六奇所作,成书大概在康熙七年左右,所记之事,是万历中叶以来明朝走向没落的历史,其重点是那个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命运的甲申年,这些故事,到今天整整三百六十年。
时间早已抹去了伤痕,涤尽了血泪,融化了哀愁,甚至征服了征服者,可是计六奇这个书呆子,他怎么想得到呢?在江南寒冷的冬天,五更起床,没有炉火,没有早餐,甚至没有灯光,眼前是嗷嗷待哺的儿女,头上是异族的辫子,天下是异族的天下……这个没有功名的穷书生,不像钱谦益有投降的资本,不像郑成功有割据的本钱,更不像弘光有不用一钱沽的江山,没有前朝的恩惠,没有本朝的礼遇,也没有出版商的定金,只有流不完的眼泪,他是蘸着天下的眼泪写完的这部书。我们民族得以繁衍到今天,不在于一两个人的叫嚣哗众,而在于在黑暗中默默工作的人做出的贡献。
计六奇只是个没有功名的穷书生,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所以庙堂之上的计较,他是无从得知的,记录下来的东西,也多是道听途说,很不可信。但是乡里民间的街谈巷议,人心向背,攻守征战,他是取之于身边,访之于遗老故卒,其记载有许多第一手资料,是非常有价值的,有些记载,甚至是研究晚明历史的唯一资料,比如说对农民起义军的组织体系的记载,荥阳大会后农民军在江淮地区的作战情况等——事实上,大部分关于明末农民起义的第一手资料都是来自于《明季北略》,虽然今天看起来谬误百出。
《北略》的起始,是记载万历末年女真族在白山黑水间的兴起。作者作了详细的说明,之所以选取这个时代,是因为“明朝之亡,不亡于崇祯,实亡于万历”,所以写明朝的衰亡,应该从万历末年开始。这也是后人研究晚明史多从万历中后期开始的发轫。《北略》对前朝和本朝历史盖无隐晦,这在明末清初的私修史中也算常见,但是这对于作者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如著名的“明史案”,使江南士子扫地以空,搞得“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清朝前期的几次大文字狱,加上乾隆官修《四库全书》的删毁,使得明清之际的史料毁灭殆尽,留下的就弥足珍贵了。《北略》成书在康熙早年,然后就一直潜水,没有声响,居然逃过一劫。直到清末,她才又被人发掘出来,近代的晚明史研究者没有不研究这部书的(当然还有她的姐妹篇《明季南略》)。
但是正如前所言,《北略》的价值在于她的街谈巷议,至于庙堂之上的东西,她是搞不明白的,她所说的,最多只能算一种舆论导向,不代表史实。比如关于袁崇焕的记载(由于年代久远,俺记不住原文了,只能复述,不能引用了),《北略》说满桂与后金兵大战,被带有袁军字号的箭所伤,认为袁确有通敌证据;下一篇又说皇帝引见袁于平台,以其通敌,睿语折之,袁神色大变云云,然后对皇帝不为奸人迷惑大加赞扬,又点评袁下狱之后,后金因为失去内应,被迫撤军。但是事实是在清人手中的,乾隆年间清人张廷桂等编著的《明史列传*袁崇焕》给袁平反昭雪:“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对,遂缚下诏狱……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成书于康熙年间的《北略》作者,当然不可能掌握这个未解密的材料,计六奇是以小说家的笔调描的这段史实。
又比如说,《北略》中写李自成打进北京,发现内库金银若干万两(这个数据原文请恕我记不清了,但在网上查到的说法是“白银三千七百万两,黄金一百五十万两”,显然是出自《北略》)。这里,俺想从经济学的原理上简单谈谈这种可能性的不存在(具体分析以后专文论述)。首先,明朝在万历以前,是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直到张居正改革,才把实物折合成银两征收,张居正执政末年,国库里才不过数百万两银子的积蓄,万历皇帝再厉害,也不可能在二三十年里搞出三千七百万两银子的库存来(万历以前的皇帝,由于货币制度的不发达,更不可能储存大量的金银,况且当时的金银还不是普遍流通的通货,你会傻到在家里放上一亿元越南盾的地步吗?珠宝还差不多),万历中叶的国家年收入才四百多万两(记住,不是净收入,还要除去大量的公款吃喝花销,光是修定陵就花掉了八百多万两),哪怕全国人民不吃不喝也存不下来三千多万两。除了来源不可靠以外,这笔钱的下落也很可疑,清人根本没有收到银子的相关记载,李自成匆匆的几十天也来不及全数搬走,如果有银子,总的有个交待吧?连计六奇都知道有三千七百万两,满人没有理由不把追查银子作为头号大案来抓,何以这么大的事儿一点相关纪录都没有呢?更何况此言只出自计六奇的《北略》,他当时身在江南,所知只能是道听途说,内孥有点钱恐怕不假,但是多达三千多万两,他何由得知?因此,这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大笔钱,李自成不可能那么迫切的采取“拷饷”的政策,大家都不是傻瓜,凭什么认为李自成就一定是呢?今天的人,动辄以手里有了三千万还要拷饷为由,骂李自成是流寇本性,可是手里的资料依据就站不住脚啊!(文/江上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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