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北京物资学院将于2013年继续在北京市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类别
序号 | 项目 | 专项要求 | |
1 | 声乐、钢琴类 | 从事声乐、钢琴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唱、独奏能力(有合唱团实践经验者优先)。 | |
2 | 器乐类 | 管乐:a:铜管:小号(重点招收)、中音号(重点招收)、圆号(重点招收)、长号(重点招收)、大号(重点招收) b:木管:长笛、双簧管(重点招收)、单簧管(重点招收)、巴松(重点招收)、萨克斯弦乐:低音提琴(重点招收)、竖琴(重点招收) | 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
打击乐:西洋打击乐(重点招收) | |||
3 | 舞蹈类: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 从事舞蹈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舞能力,对形象、形体有一定要求。 |
说明:1至3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报考条件
取得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参加北京物资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