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3月,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3月,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在教育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39个。
艺术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3个专业,现设有计算机辅助艺术设计工作室、雕塑与陶艺工作室、专业摄影棚、专业音棚、三维成型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定格实验室、渲染农场、专业动作捕捉实验室、专业画室、专业作品展示厅、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实验场所,教学实验设备总价值达900余万元。
艺术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艺术与技术结合,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近几年来,教学和科研成果丰硕,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全国各级各类艺术设计竞赛和美术创作活动,美术作品与设计作品入选国家和省市级展览,屡获全国美展、天津市美展、中国北方自行车创意设计等大奖,参与承担国庆60周年民族柱、天津国庆彩车等多项设计工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80篇,独立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10项。学院在安徽宏村、湖南凤凰、云南丽江、山西平遥等地建有写生、采风基地,在全国各地职业技术院校建有教育实习基地,并与国内许多艺术院校和专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和企业实习平台。
一、招生专业
1.动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掌握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及影视后期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二维动画绘制、原画设计、漫画和插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影视特效和后期合成制作技能的,能够胜任动画、影视、广告、会展、视觉传达、公共艺术设计等领域相关工作或从事影视动画及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教学的"双证书一体化"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综合提升,主要培养学生学科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专业基础能力。要求学生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了解该专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通过学习运动规律、三维动画基础、视听语言规律、声音设计基础、后期特效基础培养专业基础能力,并通过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影视特效分方向、更加深入的专业学习,使学生更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核心课程:动画概论、动画运动规律、动画表演、原画设计、三维动画软件基础、视听语言、声音设计基础、角色动画、三维动画创作、动画创作、影视后期综合创作。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绘画创作、写生、市场调研、采风、毕业实习、教育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行动计划,开展各种动画创作及短片拍摄活动。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掌握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计算机辅助艺术设计的基本技能和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界面设计的能力,在包装印刷、广告、互联网、IT等领域内,从事艺术设计或在职业教育领域从事艺术教学的"双证书一体化"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艺术设计思维等基本理论和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等基本知识,接受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印刷工艺、网页设计、界面设计方面的专业训练,具备艺术设计专业人才需具备的基本素质。
核心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VI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界面设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绘画创作、写生、专题设计、市场调研、采风、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行动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及实做活动。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绘画创作、写生、专题设计、市场调研、采风、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行动计划,开展各种设计及实做活动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各类型的产品设计公司独立进行工业产品设计,并使其有能力涉足广告,空间等设计领域的"双证书一体化"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生应掌握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方法以及相关学科的知识,要求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设计艺术精髓及先进技术,开拓创新,让学生具备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较高的设计水平以及良好的业务能力。学习设计方法学等设计思维方向的课程,设计效果图等设计表达方向的课程,学习产品改良设计,产品开发性设计,产品概念设计等专业课程,学习产品与环境、CI设计、人机工程学等拓展课程,使学生具有有人、机、环境三大设计概念,产品的创新设计意识,产品的美学功能和使用功能的设计能力,工程制图、三维虚拟模型、样机到实际生产等基本的设计表达能力。
核心课程:工业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世界现代设计史、速写、素描、色彩、透视学、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材料构成、摄影基础、产品设计效果图等专业基础课程。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设计心理学、艺术设计思维、产品造型设计、模型制作、工程制图、产品材料与工艺、人机工程学、市场调研、产品开发设计、产品专题设计等专业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写生、工艺实践、市场调研、专业考察、社会实习、毕业设计、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行动计划,开展各种产品设计制作及相关竞赛等活动。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学费 | 招生省份 |
动画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60 | 8000 | 天津、河北、山西 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陕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40 | 8000 | |
产品设计 | 文理兼收 | 本科 | 四年 | 40 | 8000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考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创作和设计能力;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须知
1.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合格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待业青年所在区街的介绍信和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要求的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贴在准考证上,另外一张用于专业考试合格证)。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表》。
(2)填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表一份(自制、复印无效),填写报名表时须注明所报专业。
3.政治思想考察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
上午
8:30—9:00速写(默写)
下
午
13:30—16:30
色彩(默写)
9:00—11:30素描(默写)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了解有关事项。
4.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的证件。
5.考生自备画具(在本校考试的考生请自备画板和画架)。
6.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4月5日后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电话:022-88181513,网址:zb.tute.edu.cn。
六、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七、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3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非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5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750/440)×50%
注: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考试成绩将折合为满分750分(即专业考试成绩×2.5),再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照顾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八、复查
1.新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合格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九、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电话:022-88181513 传真:022-2819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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