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一木
异地高考,不光要有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还要有系统性的宏观配套支持政策。
临近年终,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出炉。12月29日《中国经营报》披露,持上海《居住证》A证即国内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将可以在沪参加中高考。不过,这一消息引起许多争议。
实现异地高考,关乎教育公平,而“北上广”的方案出台为何比别的地方慢?两个字,太难!
异地高考落地的难点,其实主要集中在地区财政的教育负担和高校招生资源的再分配问题。财政负担问题在《义务教育法》的统筹和国家“钱随人走”的大政策支持下,基本得到解决(实际上主要是由“北上广”当地财政担负了);而高校招生资源的调整恰恰又是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各级地方政府所不掌握的。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都有跨地县市乡的高考,许多孩子也都不是在原户籍地参加高考,之所以这样的“异地”能行,是因为没有跨省(区、市),它不影响地方招生计划的总盘子,没有和当地孩子抢高校学位。从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情况看,它们多属于非典型标本的地方,或是生源变化不大,或是生源的主要流出地、实行异地高考的实际受益方。
反观“北上广”,它们是高考生源的主要流入地,也是赞成或反对异地高考民意的主要聚集地。北、上、广三地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分别有50万、40万、330万之众,占到了当地生源的四成以上。如果中央主管部门不作大的政策调整,而要求三地在现有的政策、指标环境下去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三地现有的招生指标将大为缩水,北上广籍生源的权益势必受到很大的影响(高校的选择几率、高考的录取率都将被严重稀释)。
从另外一个层面说,假如国家的宏观政策不能配套,北上广也就不可能出台真正意义的异地高考方案。即使方案出了,我们也可以想象会是高门槛、象征性的,于实际效果将助益不大。更何况对于在此背景下可能诱发形成的移民潮,那更是三地都不可能承受的。
高考制度的调整是个牵涉面非常宽泛、复杂的问题。高校招生比例的形成,是个历史的产物,确有很多不尽合理、公平的地方。但是,我们无需挥舞道德的大棒去拷问现在户籍地的学生,他们是现实的受益者,但他们自身肯定算不上是反对改革的利益既得者。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它必定要考虑到各方面民众的感受,这个时候的慎重,是必须的,也能得到社会广泛理解。
异地高考,不光要有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还要有系统性的宏观配套支持政策。在目前的背景下,“北上广”是没法各自为政的。与其期待“北上广”拿出一个“不成熟”的方案,不如抓紧从顶层进行系统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其实,大众迫切盼望的是全国“一盘棋”,出台一整套新的、符合实际的高考改革方案,而不仅仅是异地高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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