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法院 “先进性教育”活动通报制度
一、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建立通报制度,对全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
二、通报的内容:各支部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出勤情况、检查调度的情况,各支部在活动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的,第一次提出批评;第二次领导小组与支部负责人谈话,第三次在全院进行通报,本单位的学习活动重新补课。
四、各支部因没有按照计划组织学习,被“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发现的,在全院通报,党支部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并对本单位的学习进行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