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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