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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由于性别的原因,小说以凯蒂为叙事主角,一口气读下来代入感极强。在对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上,不得不佩服毛姆对人性复杂的精准刻画,常常读出讽刺之意的同时也击中了读者自己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感受,真实的笔触近似刻薄地批判着读者自己。
在对主题的理解上,除了被认为是一部揭开婚姻、爱情的面纱之外,我更偏向于揭开的是生命的层层面纱。小说人物间的纠葛虽因感情而起,但以凯蒂发现自己空虚的外壳后转向对精神安宁的追求为终。感情为表,实际铺垫着凯蒂的自我探索之路。
全书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点是,瓦尔特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它引自爱尔兰作家奥利弗的小诗《一首关于疯狗之死的挽歌》,大意为一个好心人领养了一只流浪狗,一天狗发疯咬了人,人们都以为人会死,但最终人痊愈了,死的却是狗。实际上人是伪善的人,人身本有毒,狗咬人,死的却是狗。
而狗指的就是瓦尔特,伪善的人指的则是凯蒂,瓦尔特爱凯蒂,他的爱绝对真挚,自始至终深沉而压抑地爱着她,但因凯蒂的出轨背叛,瓦尔特决心置凯蒂于死地,但被报复的凯蒂相安无事,死的却是瓦尔特,即“狗咬人,死的却是狗”。当凯蒂带着悔意乞求奄奄一息的瓦尔特原谅自己时,瓦尔特只说了这五个字,“死的却是狗”,尽写了瓦尔特对自己的嘲讽之意。
由小说故事情节可引出关于爱、自我追求、人性的三方面的想法。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做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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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结束一段旅程或者经历一些事的时候。感言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深入了解“《面纱》读后感悟”并理解它的背景接下来请阅读,轻松阅读愉快分享把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电影就是这么的美丽,包括黄秋生、刘烨和吕燕。大家一定要去看一看。
来说说小说,典型的毛姆刀锋小说,总是不留情面的残酷与现实。
这不是爱情小说,是自私无脑女主的人生蜕变。
故事大致就是爸爸也没啥钱,妈妈也很无脑只想把她嫁出去,又不能比妹妹嫁的差的女主角,随便的嫁给了一个孤僻怪异的细菌学家,去了香港,爱上了大龄风趣幽默驻港大使,被丈夫发现后,一行前往霍乱内地小城,丈夫死在霍乱中,她回到香港,遇到老情人,受到所有人尊敬和怜悯,后又回到英国,寻求父亲庇护,最后自由成长安宁的故事。
整篇小说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段话,一段是女主丈夫的尖锐告白,“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还有一段就是女主成长蜕变:有了自由,她也就有了无畏的面对未来的勇气。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不能说是一部爱情小说,因为女主本身的爱情是失败的,她喜欢的有妇之夫是自私的,丑陋的,而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上给自己带来荣耀的丈夫。
作为现实批判小说,毛姆冷酷,毫无留情的指出了所有人人性后的黑暗,包括丈夫,他来到霍乱小镇是有阴谋的,他临死前说,死的却是狗,足以证明,爱情啊,他会变质啊
《面纱》这本书的作者是我们所知道的最会讲故事的毛姆先生写的,之前我读过他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可能领悟不够,初看的时候还是不太了解作者所表达的高深的情感,以及大众对它的推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有了更加的感悟。
这本《面纱》也是冲着毛姆先生的名气看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女性觉醒的故事。主人公凯蒂是一个从小就很漂亮的女子,之后就被势力且虚荣的母亲培养成一个会周旋在男子中间来挑选金龟婿的花瓶式的人物,长大后的她同样变得虚荣自私,在错过最佳的结婚年龄后,她随意选择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子结了婚,可在婚后不久,她就出现了不忠的举动,而丈夫为了报复她,带她一起去有瘟疫的地方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这凯蒂的心理开始成长,思维有了升华,懂得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更多美好的东西。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除了佩服作者对情节以及人物心理活动的细致描写之外,最让我触动的是他笔下的故事背景,就是二十年代的中国。
看到书中凯蒂家的那些佣人,那些为他们抬轿的轿夫,那些为了生计而奔波的苦力们,我突然觉得这女主好敌情,相较她的那些胡思乱想,那些底层人士却是在为了那一顿饭有没有着落而在拼命,甚至不惜在危险的地方求生工作。
这也让我看到了贫穷落后的可怕,同样生而为人,却是不一样的境遇。
从这些情节中,也更让我懂得要感恩,要上进,这是我从这本书中感悟到的。
《面纱》的书名出自雪莱的十四行诗:“别揭开这幅彩幕,它被活人称为生活;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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