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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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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7年度勘察设计、一级消防、执业药师、审计、统计、会计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省厅要求,现将三门峡市2017年度勘察设计、一级消防、执业药师、审计、统计、会计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30日工作时间。
二、审查地点
三门峡行政服务中心(崤山东路和宋会中路交叉口东北角)5楼市人社局窗口资格审查。
联系人:侯银梅
联系电话:(0398)2775360
三、资格审查对象
达到合格标准的2017年度三门峡考区的新考生。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2、单位工作证明原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学历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
7、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资格审查程序
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三门峡行政服务中心5楼市人社局窗口资格审查。
六、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本人到场。如确实无法参加,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考生须出具书面委托书。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需严格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3、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取消成绩的处理。如有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者,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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