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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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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8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报名时间
2018年区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正式启动,报名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至11日;3月22日起考生可在网上确认录取情况。
据了解,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美术、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招生院校相关专业。
据悉,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自治区要求,各招生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招生院校在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时应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今年符合我区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包括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20所,了解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可登录“新疆招生”官方网站(www.xj zk.gov.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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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职业
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决定启动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考试由符合条件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自愿申报,教育厅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已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申报。
2.2014年已经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院校,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可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2014年)的30%至50%。
2014年未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但已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2014年)的2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
3. 为更好地促进中高职衔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各高职院校应加大通过单独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力度,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左右。
三、请符合申报要求的高职院校认真制定本校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并填写“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及拟安排招生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报送公文、“计划表”、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各一份)等材料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单独招生考试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610041)
联系人:曾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传真:028-861171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及拟安排招生计划表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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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职业
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决定启动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考试由符合条件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自愿申报,教育厅审核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已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申报。
2.2014年已经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院校,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可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2014年)的30%至50%。
2014年未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但已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2014年)的2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
3. 为更好地促进中高职衔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各高职院校应加大通过单独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力度,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左右。
三、请符合申报要求的高职院校认真制定本校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并填写“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及拟安排招生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报送公文、“计划表”、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各一份)等材料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单独招生考试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610041)
联系人:曾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传真:028-861171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及拟安排招生计划表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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