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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有多种层次的专业招生,是同时拥有两个“双一流”的高校,是一所非常好的大学,该学院结合国家方针政策,学校实际情况,兼顾生源质量及地区平衡等原则,向全国发起招生,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22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处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等层次的招生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兼顾生源质量及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八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2012年本科专业--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05-27

标签: 中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2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含普通类、艺术类、非通用语类、自主选拔录取等)和高职专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专业、分省来源计划。分专业、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除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加试外,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加试且成绩良好。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三条 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数字游戏设计专业(游戏设计技术方向)属艺术类专业,其中部分专业计划学校不组织专业加试,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