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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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广西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春季广西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春季广西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防城港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广西防城港市户籍;

  (二)持有广西防城港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广西防城港市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精神,防城港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网报申请时间。

  5月7日至6月28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二)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6月17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3:30-16:30)。

  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48号市行政审批局一楼社会事务窗口(可乘公交3路、112路、115路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到达)。联系电话:0770-2886100。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时间:6月17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2:00,15:00-17:30)。

  (2)考生现场确认地点:

  港口区: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秘股(港口区渔洲坪兴教路88号)。联系电话:0770-2810065。

  防城区: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防城区防东路80号)。联系电话:0770-3253530;联系QQ群:1009228054 。

  上思县: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45号)。联系电话:0770-2077805。

  东兴市: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东兴市兴东路201号)。联系电话:0770-7681247。

  四、认定条件

  (一)应通过国家...

​2019年山东莱阳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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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莱阳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山东省和烟台市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3号)精神,现将2019年莱阳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莱阳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莱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莱阳市的,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

​2019上半年广东顺德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准备的怎么样啦?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上半年广东顺德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上半年广东顺德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我区有关安排,现将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主要受理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佛山市顺德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不包含在读学生);

  2.持有佛山市顺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

  3.在佛山市顺德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在佛山市顺德区居住或考试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6月18日—21日,6月24日—27日,确认点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现场确认地点:

  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1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02、203室)。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附件)

  (三)体检安排。

  请在现场审核时了解体检具体安排:只有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才统一安排体检(不接收个人自行体检结果),现场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不用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安排:

  6月30日(星期天),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在上午7:30至上午9:30到达医院。

  2.体检医院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原顺德区中医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请各位考生届时根据时间安排空腹前往参加体检。

  3.体检表格需在附件中下载并双面打印,贴上与网上申报同款、同底的彩色照片,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

  由于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很多新的变化,在顺德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请务必参看顺德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网址为:顺德区教育局。

  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7-22616493,罗老师; 0757-22667272,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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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北京市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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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北京市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应当属于本市受理范围。

  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6.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受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 “网上报名——网上预约受理——现场受理” 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1日至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8:30—24:00;

  (2)报名官网: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教师资...

​2019年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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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3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现将2019年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安康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我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认定。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在户籍所在市申请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上半年为5月20-6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2日(安康职院五年制应届师范生申报确认时间:6月10日至6月23日),下半年为10月15日-...

​2019年铜川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报考了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定要记得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铜川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铜川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3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且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效居住证)在铜川市并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的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认定时应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提交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9年5月20日—6月20日(其中6月1日至6日网络维护)

  2.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报时,务必选择“铜川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任教的学科须与本人面试申报和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二)体检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5月20日—6月17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到指定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至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

​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开始了,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省、市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六安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六安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六安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六安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六安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六安市的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六安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六安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

​2019年池州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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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①池州市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流程的时间和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申请人需留意本人拟报名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②池州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流程的时间和要求由该院学生处统一安排,咨询电话:0566-2748875,通知公告发布网址http://xsc.czu.edu.cn/s/25/t/294/64/81/info91265.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③非池州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池州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参照本公告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池州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池州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认定对象

  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池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

2019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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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现将陕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我省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在户籍所在市申请认定。西咸新区的申请人暂在西安市或咸阳市申请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上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系统维护);下...

福州长乐区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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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区2018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福州市长乐区的中国公民,或者持有福州市长乐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可向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须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面试合格证》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此次认定有效。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向福州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83340647)或参看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的公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认定教师资格: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2、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且未满5年的人员;

  3、在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受到处分且未满3年的人员。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网上申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