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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小编为您带来《天津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通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本网,请关注!

  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

  请复审人员于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于2018年11月14日到15日登录审核系统,通过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按钮,即可查询个人的资格复审结果。如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4130760(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需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信息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提供:

  2018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汇总

  

2017年永州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永州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含2016年、2017年度滚动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永州考区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永州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3日—27日。资格审查地点定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厦(湘江东路166号)2105、2106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 )”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2017年湖南益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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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含2016年、2017年度滚动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3日—27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17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并在11月30日前上报资格审查情况。

  益阳市资格审查地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7楼1708室(世纪大厦,益阳大道和龙洲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37-4222644。

  备注:关于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补打说明,2017年合格考生自行前往湖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2016年合格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益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世纪大厦1516室)打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湖南岳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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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岳阳考区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含2016年、2017年度滚动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5日—27日(工作时间)。

  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四化建对面湘北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730-8882339

  需补打报名表的考生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登录补打。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 )”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