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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对于很多留学生来说,大家在学成之后,想要落户背景和工作都会比较迷茫,或者可以说无从下手。那么为此,留学群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俄罗斯留学归国后如何落户北京与工作,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一、留学归国人员可以在北京落户
五项基本要求:
1、在国内从未办理过就业分配手续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提交申请时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或补充提供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北京出台关于“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二)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第二条 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着力引进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
(三)市场配置的原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留学人员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来京创业和工作。
(四)用人主体引进的原则。用人主体按需引进,并提供必要的事业平台和条件。
第三条 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接待服务窗口、北京海外学人网站、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咨询热线等渠道,咨询了解北京市创业和工作环境、相关政策、工作信息、岗位需求和生活信息。
市有关部门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发展论坛”、“人才技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洽谈会”、“海外学人看北京”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实现人才、技术、项目、资本对接提供机会。
第四条 留学人员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领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第五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企业;
(二)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经济社会组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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