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停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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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通告8篇

 

  留学群小编根据您的意愿为您整理了一份完整的“停车收费通告”指南。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公告通知的相关发布。公告通知既可能是上级的,也可能是本部门的。请在浏览器收藏夹中添加本页以便下次阅读!

停车收费通告(篇1)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停车收费通告(篇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xxx年xx月xx日

停车收费通告(篇3)

  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市民:

  为了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市民出行体验,经市政府批准,从即日起,本市将实行停车收费措施。这一举措旨在合理利用停车资源,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服务。

  一、收费标准及时间

  1. 收费标准:本次停车收费以小时计费并由时段分为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第一小时:5元

  - 第二小时至第四小时:每小时增加3元

  - 第五小时及以上:每小时增加5元

  2. 收费时间:停车收费将在工作日的早上7点至晚上9点实行,周末和节假日暂不收费。请市民在收费时段内留意停...

停车严禁通告系列8篇

 

  出于您的考虑我们进行了“停车严禁通告”的编辑。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总会有碰到公告通知。公告通知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停车严禁通告(篇1)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严禁通告(篇2)

  尊敬的业主:

  大家好,近期EE南大门车辆停放秩序很乱,导致小区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消防车辆、救护车辆等很难进入小区,直接影响广大业主的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EE公寓物业服务中心特下此通知:EE公寓南大门外中间地带禁止停放:1,到幼儿园接送儿童车辆。2,过夜车辆。

  从20xx年4月18日晚17:00开始执行,如再次发现有违规停放此地影响车辆出行的,不论是业主、租户或是外来车辆,我项目秩序维护部都将采取锁车处理。

停车严禁通告(篇3)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环境治理,规范集镇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镇容镇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车上林场集镇办将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