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

留学群专题频道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栏目,提供与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0行测法律常识: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题一般来说考的几率非常大,但是许多考生还是容易丢分,这可能是平时知识点积累的太少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行测法律常识: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行测法律常识: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行测常识判断部分会考查法律知识,其中民法考查频率很高,而侵权责任是民法部分的高频考点,尤其是常见的几种特殊侵权责任,要求大家判断案例中的责任主体。有些同学做此类题目往往是靠死记硬背,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家对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含义还是不能理解地很透彻。如果大家能够理解侵权责任及三种归责原则,这类题目便会迎刃而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其实,民法上的侵权既包括侵犯人身权也包括侵犯财产权,如A在开车行驶过程中追尾B的车,则A侵犯了B的财产权;如A在开车行驶过程中将行人B撞伤,则A侵犯了B的人身权。不论是侵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给对方以赔偿。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该行为的产生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一方(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过错成立的证明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谁有错,谁担则;谁主张,谁举证。

  例:A与B在开车行驶的过程中相撞,则对撞车行为有错的一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A说B有错,则A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若B说A有错,则B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

  (1)过错推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该行为的产生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一方(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因为主张对方有错的一方在举证中存在困难,于是法律事先推定对方有错,如果对方不能证明自己没错,则应承担举证责任——被推定者,自证无错。过错推定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而是过错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例:A在动物园游玩时,被老虎抓伤,此时若让A自己证明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则比较困难(即使,动物园主动打开笼子,让游客自己去虎笼去寻找致其受伤的老虎,仍然是很“困难”的)。故,法律事先推定动物园没有履行好管理职责,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责任,则应对A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无过错原则: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律规定相关主体,不论是否对该行为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均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论是否有错,均需担责。

  例:五岁儿童在幼儿园玩耍期间,不小心打伤另外一名在校儿童。则该五岁儿童的家长,不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均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其家长不能以自己对该儿童尽到监管义务为由,主张不承担相关责任。

  3、公平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

  例:甲女因失恋而跳河自杀,被路过的乙男入水救起,结果甲女被救上岸而乙男因为筋疲力尽命丧河中。在这个案例中,甲女对乙男的死亡,并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乙男...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刑法部分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蓄势以待,朋友们一定要及时报名、抓紧时间复习哦,本文《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刑法部分》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你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刑法部分

  法律常识作为常识判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必考项目,由于近几年我国立法工作不断推进,为使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实践相适应,保证有法可依,某些法律经过较大调整,并推出了若干法律修正案以及新法,这些新颁布法律以及各种法律修正案以及司法解释等不仅与时政关系密切,这更是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的重要关注点。

  《刑法修正案八》是2011年正式实施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必将成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中法律部分的热点内容。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之中,法律部分向来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掌握《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对提高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是很有必要的。

  真题解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社区矫正不适用于犯罪分子

  B.给予外国政府官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C.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应当减免处罚

  D.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应判处死刑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A项说法错误。根据第2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根据第3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B。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内容

  《刑法修正案八》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总则分则都做了较大的修改,中.公教育专家将其进行分类总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加入了照顾75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条款,体现人道主义

  (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数罪并罚、减刑、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