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关于石家庄学院

留学群专题频道关于石家庄学院栏目,提供与关于石家庄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石家庄GRE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一般说来,GRE考试是上午10点开始,到场时间最晚为上午9点半。考试历时4.5个小时至5个小时,基本上下午1点~2点半才能出考场。下面是留学群小编带来的2015年石家庄GRE考点信息: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欢迎参考。


石家庄 Top
代码: STN80053A
名称: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城市: 石家庄
省份:

石家庄学院教务系统

 

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经济文化条件。

学校占地1221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建有13类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121个专业实验室,其中物理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文学与传媒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图书馆藏书81.4万余册,各类中文期刊1482份,建有中国学术期刊、中国高等教育期刊等多个数据库资源。建有两个塑胶跑道田径场和一个天然草坪足球场,篮、排、网球场、多功能体育馆、游泳池等体育活动设施齐备。整个校园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构成了完善的教学和生活体系。

 

》》石家庄学院教务系统 点击进入
...

2012年石家庄学院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石家庄学院》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石家庄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石家庄学院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计划:2012年在安徽、湖南、湖北、山东、河南、山西、甘肃共招收本科生330人,其余本专科在河北省内招生。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委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原则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5、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①河北省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外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组织联考的,联考成绩合格,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须口试成绩合格;应用日语、应用俄语专业均为零起点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英语语种考生须口试成绩合格;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
五、学费、住宿费:普通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年;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612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元/年或500元/年。
招生咨询电话:(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400-602-5658、400-603-5658
网     址:http://www.sjzc.edu.cn  
地     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邮     编:05003...

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石家庄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石家庄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