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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现有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来源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201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MBA)和高校教师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

202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具体内容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的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

 

  为了收获别人得不到的收获,请不断努力吧。留学群小编为你整理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内蒙古财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18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

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校区)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东校区)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一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系统

 

  内蒙古财经大学于1979年恢复本科教育,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内蒙古财经大学所处位置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0年与原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内蒙古财经学院,2005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和原内蒙古工商学校并入内蒙古财经学院,同年,以良好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正式获批成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培养单位,2011年12月由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校建制22000余人。经过52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实力不断增强,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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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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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财经大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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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财经类高校。经过57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和民族特色的财经大学。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强化特色、突出应用、开放合作、服务地方”二十四字工作思路,发挥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国少数民族蒙汉兼通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的作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700多人。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54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7个专业设置蒙汉双语授课班;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1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4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5个教学辅助机构;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3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48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750人,其中博士及在读博士29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29人,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人选3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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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占地总面积13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

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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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我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支持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争取早日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高校。学校现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和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的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总数为4730人。其中本科4080人,高职高专65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本科提前批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批录取;

3.国家专项、地方农村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4.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5.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