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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北华大学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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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落实招生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北华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和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地处风景秀丽的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现有东、西、南、北四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研究生、本科和高职三个办学层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08年北华大学计划招生5490人,其中本科4630人(含少数民族预科班60人),专科(高职)860人。招生专业共计68个,其中本科58个,专科(高职)10个。具体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或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对象、范围及说明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七条 部分专业报考说明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三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高考录取时不分专业,两年后划分专业。
2、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4、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5、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应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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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1年北华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北华大学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对外汉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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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北华大学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和各种教育环节,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大学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雕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美术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数字媒体/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对外汉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英语(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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