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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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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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xml:namespace>

3)专业确定原则: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江苏省以外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8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