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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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传媒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大学,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本科。

  第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省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安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报考身体条件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不含双语主持与直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表演(配音):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8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8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5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舞蹈教育:男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建议不低于1.60米...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西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第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五官端正;牙齿整齐。

第八条 校考考生应执行生源地关于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不录取患有无...

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辽宁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43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5平方米;生师比14.11;专任教师36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10.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41.24元;图书58.5万册,生均图书99.9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及中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我院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5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6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7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8

130404

摄影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文/理

文学

1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理

文学

12

080906

...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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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章程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11647

二、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桐乡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6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普通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1620(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

第五条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八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2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

第六条 2016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第十三条 分类招生

为更好地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我校在20...

2022年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辽宁传媒学院是一所位于沈阳市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四大学科门类, 37个本科和7个专科招生专业,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全国八大传媒院校之一,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1.9:1;专任教师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6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06.5元;图书97.2万册,生均图书92.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南、北校区住宿费1500-3000元。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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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教育部备案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784。

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四、性质:民办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外语语种不限(教学为英语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等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2、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八、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十一、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传媒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资格,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5100688、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

学院地址: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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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2、国标代码:12784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经由河北省和国家相关机构审批,相继建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年,河北传媒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河北传媒学院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警安路校区、学府路校区和栾城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栾城新校区占地1500亩,分三期规划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5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暑期正式入驻。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了20000多名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活跃在国内外传媒、演艺、教学、科研等领域。

二、机构设置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招生总计划为3300,其中本科2300、专科1000,我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计划特别说明: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3、对投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个别省(市、自治区)有不同投档政策的,按照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