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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南宁网友都在咨询如何申请公租房,那么留学群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则新闻“南宁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 大学生持毕业证或可申请”,欢迎阅读。
南宁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 大学生持毕业证或可申请
“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的大中专生,只要持有毕业证,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9月22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专家论证会召开,会上就谁能申请公租房,怎样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进行讨论。据了解,草案降低了实物配租的准入门槛,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居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申请公租房将更便利。
据统计,截至2017年5月30日,我市已分配公租房6684套(其中单间配套5314套),完成年度公租房分配进度的33%。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须完成20441套公租房分配工作,以最大限度为市民提供住房保障。未来两年,预计我市将新增公租房房源11790套(其中单间配套公租房房源5709套),公租房的合理高效分配已成为一项重要住房保障工作。
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
为最大限度发挥公租房的住房保障作用,草案降低了实物配租的准入门槛,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于城镇低收入家庭,草案将城镇低收入家庭自有住房限制由原办法的“城区范围”扩大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但是不具体规定低收入标准,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低收入家庭即可。取消了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家庭收入条件限制,只要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并且符合“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的住房困难标准即可,且单身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18周岁。
对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取消其收入、社保、居住证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限制。毕业生只要求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即可。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供规定劳动合同、用工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三项材料之一,且单身人员申请年龄从23周岁放宽到18周岁。
一位来自教育界的专家认为,草案叙述太复杂,建议将申办人、申办条件、申报程序进行分类叙述,让老百姓更明确该如何申报公租房。另一位专家认为草案不必将保护对象分为南宁城区户口贫困户、外来务工和大中专毕业生。“除非这三类人适用标准不一样,否则没有必要分别规定。”专家说。
采取租金优惠制度
草案建立了以实物配租为主、货币补贴为辅的保障机制。但货币补贴仅针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并且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资格核准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货币补贴协议,并将货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由3年修改为1年,且协议期满后在保障资格有效期内不再发放货币补贴,以引导申请人更多地选择实物配租。
草案还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情况采取租金优惠措施,租金优惠措施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则按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
由于公众在申请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资金等成本,一位公共管理学专家建议,为租金优惠措施制定一个标准,让申请人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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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申请人应是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夫妻双方一方有私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二)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到总务处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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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面向人才群体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2、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报系统;
3、注册、登录并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须知》;
4、凭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注册、登录并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须知》;
5、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正相关信息,修改申请信息后须重新提交打印后的《申请表》;
6、提交《申请表》后,可自行预约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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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可以申请什么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方式1:微信申请
在微信上面进行申请,申请之后还可以在线查询申请结果,等到摇号配租时间公布之后,你还可以在微信上面查询摇号结果,还有最新房源,签约指南。
方式2:网上申请
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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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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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长沙公租房怎么申请?2017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一、三类人可以申请长沙公租房
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是指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就业并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公租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和轮候制度。申请非定向配租公租房,有工作单位的个人,由单位统一报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统一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二、长沙公租房如何申请
公租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和轮候制度。申请非定向配租公租房,有工作单位的个人,由单位统一报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统一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7日。无异议的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对审批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公租房保障资格证明。
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对象按住房困难程度、收入高低、申请顺序等因素排列轮候顺序。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凭资格证明与公租房产权或管理单位及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2012年3月底,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局公布了长沙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指导价格,依据市内不同的地段和房屋类型,将公租房分成10类计价,每平方米的月租金在6元至17元不等。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按照此次公布的公租房“最高指导价”,将城区划为5类地段进行收费:一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7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3元/平方米;二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5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1元/平方米;三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2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0元/平方米;四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8元/平方米;五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8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6元/平方米(详见地段分类表)。
竣工时间5年以内(含5年)的住宅按100%计算租金指导价格;竣工时间5年至10年(含10年)的住宅按90%计算租金指导价格;竣工时间10年至20年(含20年)的住宅按80%计算租金指导价格;竣工时间20年以上的住宅按70%计算租金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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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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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2017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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