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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南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终于公布了,即日起至4月1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祝你报考顺利!
南通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精神,2019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3、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4、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学生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10%。
二、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约18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如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我校也将做相应调整):
科类 |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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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7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6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三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报考。
1、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3、必测优秀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如下三者之一:2A2B1合格、3A1B1合格、4A1合格。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7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200人左右,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科类 |
招生专业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英语、英语(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护理学 |
理科 ... |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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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三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报考。
1、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2、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3、必测优秀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如下三者之一:2A2B1合格、3A1B1合格、4A1合格。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8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160人左右,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科类 |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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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6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4、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5、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6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大学招生网站http://zs.ntu.edu.cn,进入“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报名系统”报名,2016年4月1日报名开始,2016年4月15日报名截止。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信息后盖章签字。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于2016年4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编226019)。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南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以及年级排名情况汇总表复印件(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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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6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2016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少于22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6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2016年4月15日之前)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英语、语文学科竞赛获奖,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赛区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省赛区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五)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六)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日。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考生首次登录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即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须于4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用中国邮政速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综合评价录取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须加盖骑缝章),其他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的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与潜质及取得成果...
04-11
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已经开始了,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20日。
江苏大学2019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2019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9年总体招生计划后,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二)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按照要求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均需提供。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中按照要求添加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申请材料,相关获奖证书不得事后补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10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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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6号),2017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8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7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 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英语、语文学科竞赛获奖,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赛区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赛区决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五)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六)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近期未经PS的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须于4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用中国邮政速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综合评价录取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
1.《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报名表须由中学确认信息属实、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以及本人签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均需提供)。
3.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4.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名单于4月28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第一轮公示,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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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2018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8年总体招生计划后,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五)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按照要求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不需要提供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对于报名条件第2-5项,若有多项符合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材料均需提供。)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中按照要求添加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5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
(2)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18日-23日登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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