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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需要复查核分的相关管理。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官方为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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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江苏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管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2016年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我省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地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帮助下载打印。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的本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由本人向报名所在地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办法和要求将依据司法部通知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于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办法和要求将依据司法部通知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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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司法厅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青海司法厅关于2016司法考试成绩管理方法,欢迎大家参阅。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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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预计2016司法考试成绩管理,欢迎大家参阅。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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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整理提供2016广东司法局关于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管理,欢迎大家参考。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我省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各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请考生在成绩公布时,务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使用。因未自行打印成绩单造成不便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申请
资格申请有关事项,以届时司法部及我厅公告为准。
成绩合格人员不能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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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6年上海市司法考试成绩管理方式,欢迎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一)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可在11月下旬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另寄发。
(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异议成绩核查受理等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三)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合格后,符合申请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学籍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按照要求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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