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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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按分数优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职业学院;邮编:150317。

  第三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统招院校。

  第四条: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学院2022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艺术类专业要求:艺术专业承认省招办联考成绩,按省招办录取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3、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2017〕29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等工作。报考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招生办取得联系。学院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考察、指导和监督。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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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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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职业学院;邮编:150317。

  第三条: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统招院校。

  第四条:学院2018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五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艺术类专业要求:艺术专业承认省招办联考成绩,按省招办录取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六条:录取原则: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

  3、艺术类各专业2018年招收本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术科成绩按照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费标准:我校护理、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生殖健康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收费9800元/年;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专业收费12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当年物价备案为准。

  第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等工作。报考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招生办取得联系。学院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考察、指导和监督。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150317

  联系电话:0451—55697777、82916666

  传真:0451-82385609

  联系人:孙艳波 网址:

2016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原名郑州布瑞达理工学院,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的战略部署,学院为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扩大了对现代化城市建设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更名为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9月经教育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与企业强强联合,践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资源共享,定向培养”的育人模式,走出了一条企业集团投资办学的成功之路。学院先后获得“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十佳院校”、“全省民办教育十大名校”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项目院校,受到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的肯定与赞扬。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现代城市管理系、艺术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部九个系部,39个专业(方向)及方向。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国际邮轮乘务等五个专业被确定为学院特色专业。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主抓、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联动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100多个,就业工作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领先。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95%,2014年为98.01%, 2015届在98%以上。

学院规划用地2500亩,一期建设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各项办学条件齐全。教学设施完备,建有计算机房、听力设备、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露天剧场等;建设了覆盖全校的千兆校园网,实现了数字化校园管理;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拥有中国学术资源总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研网等10余种数据库;拥有先进而完备的实验室75个,实习实训基地66个。体育活动设施先进,建设有健身房、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等;生活服务设施领先,建立有欧洲风情商业街,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冷暖空调、学习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等。

打造环境一流、质量上乘、充满活力、令人向往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学院的近期发展目标。2016年学院面向豫、冀、晋、苏、皖、鲁、赣、鄂、川、滇、陕、疆等省份招生,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二、办学特色

1、办学定位准确,培养目标明确

学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主动适应区域城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瞄准智能化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需求,凸显职教特色、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逐步把学院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为一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独具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道德品质和职业素质优良,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和终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2、荟萃中外名师,融汇教育资源

学院拥有一批外籍师资和一批高职称、高学历的中方师资,形成了一支强大的...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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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惠州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 学校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为广东省第三批专科A线。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专科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2016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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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设有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文化艺术创意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等7个系,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文化创意与策划、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等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300多人、教职工367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教授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92人,“双师型”教师占53%;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16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6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

2016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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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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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

2017年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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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办学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校。

  二、学院招生计划与类型

  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学院类型:统招高职(专科):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黑龙江省省内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2017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四、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五、报考条件:

  1、直招士官专业应符合国家征兵条件,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直招士官要求为准,只招男生。

  2、艺术类考生术科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各省内无统考的专业,以各省同类院校招收同类专业的单考成绩为准。

  六、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收费标准(元)/年

1

动漫制作技术

9000

2013年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院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一所民办高职(专科)学院。

二、招生对象

统考统招高职(专科):按黑龙江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2011年我院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黑龙江省省内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2013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四、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公共关系、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标准体重。

6、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办学层次:

高职高专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八、证书种类:

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黑龙江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在6000-8000元之间不等。

十、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http://www.hrbmcc.com/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邮编:150089   传真:0451-86703344

招生办:0451-86701301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