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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6年面向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
第十二条 学院2016年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2016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6年考生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术科成绩参照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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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是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专科层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四条 学院代码:12911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邮编:150081。
第五条 学院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和全省中职升高职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前需参加面试,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女生比例不限。其它各专业报考条件无特殊要求,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2、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术科成绩按照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实际成绩的考生;
4、外语要求: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
5、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八条 招收艺术类术科考生的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包括室内外设计、会展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三个培养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包括商业美工、平面设计两个培养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共六个专业,314人。
第九条 学院2010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山东、陕西、安徽等八省(区)招生,计划招生2950人,其中本省招生2820人,包括普通高中考生2560人,中职对口升高职考生
260人;外省招生130人。第十条 学费标准:软件技术(北大青鸟国际软件工程师)专业为8800元/年、网络技术(北大青鸟国际网络工程师)专业为82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为85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为75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楼宇智能化技术、营销与策划、会展策划与管理、工程监理、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等专业为5700元/年,其它专业为6000元/ 年。
第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同时设立院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在籍学生的26%评定,分三个等级;院级助学金为学院对贫困学生帮扶措施之一,面向全体在籍学生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学院通过哈尔滨银行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考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
05-11
小编神速转载《2011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911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邮编:150081。
第三条 学院性质为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四条 学院2011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重庆、广西、贵州、甘肃、新疆等17 省(区)、市招生,计划招生2950人,其中本省招生2100人,外省招生
850人。第五条 学院2011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酒店管理订单班要求男生身高1.72米以上(含),女生身高1.62米以上(含),男女比例不限。其它专业学院无特殊要求,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采取志愿清的录取方式,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招收“订单班”的专业,采取“分数优先,额满为止,低分调至相同专业或其它志愿专业”的录取方式。
2、外语要求: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
3、艺术类各专业2011年招收本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术科成绩按照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费标准:软件技术(北大青鸟软件工程师)、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方向)专业为8800元/年(本专业含1300元企业人才培养费);计算机网络技术(北大青鸟网络工程师)专业为82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为8000元/年;艺术类其它各专业为75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楼宇智能化技术、营销与策划、会展策划与管理、工程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等专业为5700元/年,其它专业为6000元/ 年。
第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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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2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重庆、广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17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2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2012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2年考生全国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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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3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17 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3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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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8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专科层次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三条、2008年继续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和全省中职升高职考试,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进挡考生各专业之间和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均无级差分数要求。
第四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除航空服务专业外各专业均无特殊要求,考生语种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前需经面试,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请在填报专科志愿前与我院电话联系。本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考生,男生身高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条、2008年面向黑龙江省等八省区招生。
第六条、学院今年招收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及现场管理方向)、环境艺术设计(会展艺术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商业美工方向)广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按照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第七条、学院享有国家授权的中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及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国际合作办学是学院整体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中外合作招生专业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器应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学、室内装饰技术等八个专业。
第八条、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为7000元/年,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为6000元/年,与北大青鸟集团合作的软件工程师专业为8800元/年、与北大青鸟集团合作的网络工程师专业为82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15000元/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9500元/年,其它各专业为9800元/年。
第九条、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目标。学生完成学业颁发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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