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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乐山市2013年定向公招乡镇机关公务员复检工作于2013年8月1日结束。现将复检结论及递补体检等事宜公告如下;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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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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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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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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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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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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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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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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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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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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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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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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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14100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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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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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合格
|
肖 ... |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乐山公务员考试体检结论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结论公告
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于7月22、23日进行。现将体检结论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待检、进一步检查、延期待检、延期一周体检、不合格、缺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可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市人社局主楼1012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手写书面复检申请并按要求参加复检,未按时递交手写复检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为“不合格”。
复检安排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补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进一步检查”和“延期一周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31日(星期一)上午8:20带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第五中学大门处(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68号)集合,注意事项及要求参见2017年7月18日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补检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生体检结论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四川甘孜公务员体检结论及考察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我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按照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二、体检复检事宜
1、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2、提出复检申请时间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5日工作时间。
3、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生提出复检申请后,具体复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
1、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第一批考察人选381人(名单见附件2)。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3、考察分工: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州级机关职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州级各招录单位负责;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县(市)、乡机关职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实施,考察结果公告预计于2016年9月中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6年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延期体检结论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乐山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延期体检考生潘丽珍已于3月3日体检完毕,体检结论为合格。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
公务员考试网精心推荐: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 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出现1名缺额。根据《公告》规定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分别按各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周泽钊、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职位侯小华、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职位梁同林、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王刚、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李思思、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陈思宇。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无可递补体检人员。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警察职位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培训科(816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定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进行,具体事项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任何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确有需要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4日
公务员体检:公务员体检的项目 公务员体检的步骤及方法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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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复检结论公告
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王智君、杜鑫复检于8月18日进行,结论均为合格。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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