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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工作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2日—2016年9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通知被考察对象。
三、考察工作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
四、考察内容和方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方式由各考察组通知被考察人员。
干部群众对公布的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有疑义或对被考察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相关事项提示
1.请进入考察的人员注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工作人员与之取得联系。凡考生在体检环节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更的,请务于2016年8月31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内主动与本人报考单位或者市、县(区)人社局取得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敬请广大考生届时注意查验考察组工作人员证件,核实人员身份,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0、5866011
附件:2016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共204名)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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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下面是出国留学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提供的四川泸州合江县2016年公务员考察公告,欢迎阅读。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频道!
四川泸州合江县2016年公务员考察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之规定,现就合江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考察对象需准备的个人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待填写录用审批表时上交);
2、现实表现材料1份(1500字左右)。由考察对象撰写(手写、不打印),在考察时交考察组工作人员。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户口地、居住地、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所考职位及职位编码等);
(2)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现在,时间不得间断);
(3)家庭主要成员状况(称谓、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居住地、工作单位及职务);
(4)本人近5年表现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主要缺点或不足,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本人和直系亲属遵纪守法情况,包括是否参与过“藏-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
(6)本人是否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7)材料结尾请注明: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
3、本人《政审表》1份(见附件2)。待考察组实地考察时交考察组工作人员。
本次考录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zrsk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联系电话:(0830)526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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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我州此次公招考试达到比例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是56.295分,其中普格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2619024043)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总成绩,经研究决定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现将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 2014年2月17日—2月19日(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
体检地点:西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公告要求于2月17日—2月19日早上7:30前到原州人事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报到集中。
(三)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
(四)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报名时应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四川甘孜公务员体检结论及考察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我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按照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二、体检复检事宜
1、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2、提出复检申请时间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5日工作时间。
3、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考生提出复检申请后,具体复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事宜
1、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第一批考察人选381人(名单见附件2)。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3、考察分工: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州级机关职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州级各招录单位负责;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县(市)、乡机关职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实施,考察结果公告预计于2016年9月中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四川阿坝州2016年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阿坝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阿坝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本次我州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最低总成绩:49.485 分。
本次体检在达到最低总成绩的人员中确定进入体检对象378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告(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5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天下午16:00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市客运中心站后)附三楼会议室报到(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前一天下午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领取、填写《公务员录用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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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我州此次公招考试达到比例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是59.44分,其中美姑县森林公安局洪溪派出所森林公安(26190018)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总成绩,经研究决定取消这个职位的录用计划。现将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需带证件
1.体检时间
2015年8月2日(请考生于体检当天到达体检集中地点)。
2.体检地点
西昌
3.需带证件
参加体检的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三)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公告要求于2015年8月2日当天早上7:30前到西昌市阳光学校一号楼阶梯教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东延线火把广场东侧)报到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四)体检费用
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预计为400元左右),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请考生携带足够的体检费用参检。
(五)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体检注意事项
1.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6. 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四川巴中市乡镇公务员首轮考察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巴中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首轮考察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首轮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名单
我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9名,首轮体检对象中有1人体检前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的18名考生体检全部合格,实际进入首轮考察人员名单的考生共18名(附件1)。考察前及考察中出现的缺额,待首轮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并进行第一轮递补体检和考察。
二、有关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公告》要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其中优秀村干部由工作地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所报考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考察结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首批拟录用人员。
2、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请接受首轮考察的18名考生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附件2),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并于2016年8月20日前送(传)至负责考察所报考职位的县(区)委组织部。所有考察对象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与考察对象的双向联络通畅。
三、咨询电话
巴中市委组织部 (0827)5265126
巴中市公务员局 (0827)5266060
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0827)5225136
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 (0827)3368125
南江县委组织部 (0827)8222806
通江县委组织部 (0827)7221072
平昌县委组织部 (0827)6227993
特此公告
附件:
1.巴中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首轮考察人员名单
2....
12-26
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在大家的盼望中即将开始,据往年春季联考的时间预计,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会在3月中上旬举行。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关注我们网站,及时读取2014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等相关资讯,积极备考,一举成“公”!
延伸阅读:公务员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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