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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工作已经开始,考生可登录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打印。点击图片直接进入:
点击图片进入:2013四川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延伸阅读: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务员推荐: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2日下午2:30至6:00时,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考试中心大厅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体检费360元/人,由体检医院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
2013年11月13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2年11月13日早上8:00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考试中心大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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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于9月20日起开始报名,在此,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提供四川凉山公务员职位表,方便您的报名工作。
公务员行测推荐:
11-16
四川南充2015年(人民警察公务员)测试公告出来了,四川南充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们,你们知道公务员专业测试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吗,时间是什么时候吗?详情请看本文“2015四川南充公务员专业测试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整理而出,希望你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南充市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专业测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特警职位笔试的考生均参加专业测试。
二、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专业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
专业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考生单科项目测试成绩凡有一项低于3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25%+1500米跑成绩×25%+引体向上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的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见附件1)
三、专业测试报名
参加特警职位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时间内到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西华路二段72号)六楼623会议室报名,报名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于11月29日进行,具体事项在专业测试报名当日告知考生。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此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试项目的规则、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测试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服从现场指挥。
2.专业测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测试场地。进入场地后,未经允许考生不得随意离开。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摄像录音器材入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如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经现场仲裁后,以仲裁结果为准,过...
2016上半年南充公务员考试启动了,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上半年四川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5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http://www.scpta.gov.cn),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录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
2018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22日-3月28日报名,4月21日笔试,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上半年四川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南充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
招录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3月22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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