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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四川公务员考试定于11月3日,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希望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的内容更新,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2013四川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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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出现1名缺额。根据《公告》规定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分别按各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周泽钊、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职位侯小华、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职位梁同林、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王刚、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李思思、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陈思宇。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无可递补体检人员。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警察职位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培训科(816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定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进行,具体事项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任何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确有需要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4日
公务员体检:公务员体检的项目 公务员体检的步骤及方法
2013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时间为11月3日,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日,我们已经为您开通快速打印通道,请随时关注,建议您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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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什么是“事业编”?
事业编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它的划分方式较多。有按经费来源划分,按编制管理划分,按组织机构划分等等。
按照经费来源划分,如上面各位所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照组织机构划分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机构。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单位、文教卫生事业单位、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勘察设计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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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补充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泸州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补充公告
现将泸州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将合江县食药监局稽查大队职位(职位编码26040067)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医药类、法学类”更正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法学类(专业类)”。
特此公告。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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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22日-3月28日报名,4月21日笔试,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发布,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招考对象”有此要求的职位)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含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泸州市江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江阳区本次有8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到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7:30前,按时到《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报到,统一编队后再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约500元(体检医院收取,按实结算)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联系电话:0830-2364839
附件:江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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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来看看2016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吧,本文“四川泸州2016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职位表中的“招考对象”)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含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应满2年以上服务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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