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四川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栏目,提供与四川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3-31
留学群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四川监狱系统2015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上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5年3月29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3月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08-25
留学群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四川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
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 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8月24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
01-07
留学群公务员政审频道讯:2014河南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考察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河南省省属监狱系统
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省属监狱系统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确定考察对象541名(名单附后)。现将省属监狱系统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月28日。
二、考察对象准备材料(考察时交给考察组):
1、学历认证报告。未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请持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抓紧到相关部门进行认证;
2、已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请到所在单位或者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计生管理部门开具;
3、遵纪守法证明。请到本人辖区派出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4、有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服务基层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统一用A4纸复印)。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未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的考察对象请抓紧办理,办理完毕存入本人档案。
6、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各招考单位政治处联系电话(考察对象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所报考单位政治处联系):
省第一监狱政治处:0371-22726683;
省第二监狱政治处:0373-3861031;
省第三监狱政治处:0374-8217101;
省第四监狱政治处:0379-62133630;
省女子监狱政治处:0373-5092520;
省新乡监狱政治处:0373-3968894;
省平原监狱政治处:0373-3962821;
省豫北监狱政治处:0373-3681180;
省焦作监狱政治处:0391-3593007;
省焦南监狱政治处:0391-3603077;
省洛阳监狱政治处:0379-62385251;
省豫西监狱政治处:0379-62386975;
省三门峡监狱政治处:0398-2719263;
省郑州监狱政治处:0371-69812605;
省豫中监狱政治处:0371-62398890;
省新郑监狱政治处:0371-68336622;
省许昌监狱政治处:0374-2595022;
省周口监狱政治处:0394-8796040;
省豫南监狱政治处:0396-2201129;
省信阳监狱政治处:0376-7616027;
省豫东监狱政治处:0370-2...
01-26
留学群公务员面试频道讯:2015年四川国税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28-86655001。
邮件确认: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国家税务局、职位代码:XXX”。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邮编:610021,联系电话:028-86655001。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国家税务局”。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限本地户口或生源报考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均可;户口在就读学校的,由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户籍证明)。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邮寄的...
12-04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频道讯:河南2014年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总成绩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河南省省属监狱系统
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公示
根据《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于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组织进行了河南省省属监狱系统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
监督电话:0371-65899522、65899523。
另: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河南监狱网,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一步有关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方面的信息均在河南监狱网上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4年12月4日
留学群公务员频道精心推荐:
...08-26
留学群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4四川监狱系统公务员招考简章(下半年)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8月2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03-14
03-14
四川监狱系统考录公务员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