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四川高考照顾政策申请审查办法

留学群专题频道四川高考照顾政策申请审查办法栏目,提供与四川高考照顾政策申请审查办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9年四川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本网站小编为你准备了2019年四川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审查办法,供考生们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2019年四川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的审核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赓即到安置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

  (二)县(市、区)民政部门专人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获奖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民政局公章。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民政部门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市(州)民政局复核,市(州)民政局将经复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民政厅。民政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核准的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将经民政部门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级招考办,待省核准后,县级招考办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入考生档案。

  二、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

  参照上述第一条的办法执行,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交由县级招考办装入考生档案。

  三、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审核程序

  (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级招考办申请。

  (二)县级招考办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级招考办公章。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审核完毕,县级招考办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19年4月16日上报市(州)招考办复核,市(州)招考办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经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省侨办、省台联于2019年4月3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退役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

四川2023年高考享受政策照顾考生及残疾考生申请审查办法

 

关于四川省2023年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审查办法已经出来了,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仔细看看该审查办法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欢迎四川高考生参考阅读。

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 行。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的审核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 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 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审核。

  (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人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获奖证书原 件,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 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市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经复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退役军人 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核准的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将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 (市、区)招考机构,待相关部门核准后,县(市、区)招考机构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 入考生档案。

  二、烈 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

  参照上述第一条的办法执行(审核单位为民政部门),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 系证明,交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装入考生档案。

  三、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审核程序

  (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

  (二)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 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 招考机构公章。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23年4月 14日上报市(州)招考机构复核,市(州)招考机构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28日前报省教育 考试院。

  四、经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 省侨办、省台联于2023年4月28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川2018高考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2018高考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2018高考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的审核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赓即到安置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

  (二)县(市、区)民政部门专人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获奖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民政局公章。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民政部门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市州民政局复核,市州民政局将经复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核准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将经民政部门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级招考办,待省核准后,县级招考办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入考生档案。

  二、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

  参照上述第一条的办法执行,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交由县级招考办装入考生档案。

  三、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审核程序

  (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级招考办申请。

  (二)县级招考办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级招考办公章。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审核完毕,县级招考办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18年4月16日上报市州招考办复核,市州招考办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经省侨办、省台办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省侨办、省台办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的审核程序

  报名后,...

2016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

2019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019四川高考有哪些录取照顾政策呢?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能顺利进入理想的大学深造!

  2019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35a4b0a248bbc535e25960e4fed5b462.jpg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高考录取时间

  高考补录常识

  高考补录信息汇总

  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

四川2016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留学群高考栏目为你整理的“四川2016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吧!希望可以帮到您,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站!

  6月28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了《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其中有2016年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

四川教育考试院:2014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留学群高考频道根据2014年四川高考招生规定获悉,2014年四川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已经公布,以下为详细信息:

  录取照顾政策一

  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加5分。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1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6.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2)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考生加10分,获得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考生加15分,获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8.烈士子女加20分。

  9.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

2017年四川成人高考录取条件及照顾政策

 

  成人高考要来了,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成人高考录取条件及照顾政策”,以便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更新哦!

  2017年四川成人高考录取条件及照顾政策

  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全国工、青、妇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2.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获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经考生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3.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持相关成绩认证材料,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符合上述1、2、3条规定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四川省2017年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或《四川省2017年优秀教师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优秀教师还须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同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申请免试的优秀运动员考生还要填写《四川省2017年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成绩认证材料(经单位签章确认)于9月26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5.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加30分投档。

  符合该项照顾条件的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四川省2017年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国家体育总局认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章后,于9月26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

  (1)获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