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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俄罗斯公派留学,跟着留学群一起来了解下吧,欢迎阅读。
一、俄罗斯公派留学 政府资助项目简介及背景
为促进俄中两国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发现并培养优秀学生、尖端学科的特殊人才,俄罗斯国际学联协助赴俄留学的优秀学生申请“俄罗斯政府资助公派留学”项目的名额。
二、俄罗斯政府资助项目的选拔办法
报名俄联邦国家公费资助留学学生需要加入俄罗斯的外国留学生学生会,由外国留学生学生会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外国留学生学生会统一向俄罗斯教育部报名。
三、选拔、推荐对象:
1、年龄在17-23岁之间,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会考成绩优秀,绝大多数科目为A或B者,无会考成绩的从学校开出高中三年平时成绩。
3、受过奖励、有特殊技能、专长的高中毕业生。
四、获得俄罗斯政府资助名额后留学的形式:
学 生获得批准、被录取后,俄罗斯教育部以公函形式发录取通知书和给大学的派遣函。学制为5年,1年预备系+4年本科,获学士学位,可继续申请硕士研究生。
五、项目优势及评估:
1、学生在留学期间所支付的费用比正常自费学生少交40%—60%,每年约3万—3.8万元人民币。
2、俄罗斯政府及学校每月给学生发助学金约40—180美元。
3、 避免因每年学费、住宿费上涨所引起的损失。目前俄罗斯各高校以每年15%至20%的比率上涨学费、住宿费,而“俄罗斯政府资助公派留学”项目是不受任何影响的。
4、 可以推荐参加俄罗斯国际学联主办的各种国际性活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加强历练。
六、公费学生学业要求和奖励:
2门以上考试不合格者酌情给与警告处罚,在规定时间内补考不合格者取消公费资格。全5分者每个学年学期末可以领取壹万五千卢布的奖励,该奖励由教育部拨给 在俄外国留学生学生会,学生可直接凭成绩单向本校学生会负责人索取。如红皮毕业证获得者可直接保送就读本专业研究生并且可获得普京奖学金5千美金一次性奖 励,学生可凭毕业证书到外国留学生学生会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
所需材 资 料: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4张,2寸彩色近照20张,国内最高文凭需要有各科成绩的原件彩色复印件,俄语翻译公证书原件一式2份,国内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填写本科专业志愿书,填报学校志愿书和服从教育部统一安排志愿书等。
审核结果将于8月10日起根据审核进度开始对外公布,8月30号起正式发放第一批公函(俄罗斯教育部公费资助派遣函和俄国家内务部一次性入境邀请函)。
1、每个学生可申报3所不同学校(莫斯科、圣彼得堡、及外地),由俄罗斯教育部门按其志愿及高中成绩评审后,通知其中一所高校录取。
2、学生俄语预备系期间(第一年)就读的预科学校是由俄罗斯教育部门决定的,学生需听从俄...
本科生怎样申请公费出国,跟着留学群一起来了解下吧,欢迎阅读。
(一)选拔方式
主要通过项目实施院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重点支持双方交换、交流项目。
项目实施院校需首先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书,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各校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优先支持各校的学费互免或由学校支付学费的交流项目。对已获批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组织专家对各校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各校根据获资助项目负责组织本校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邀请信。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申请受理程序及时间
1.项目实施院校须于2012年12月1日—15日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新申请资助项目的申请书及2012年已获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网上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打印《申报项目一览表》并于12月20日前将单位公函、《申报项目一览表》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公布新获批资助项目及可继续执行的已获批资助项目。
3.项目实施院校根据获批资助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推荐。各校均须按本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推荐品学兼优人选,经校内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校内评审工作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计划、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等。校内选拔推荐及公示工作应于2013年4月前完成,其中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被推荐人选应在2013年4月10日-5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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