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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作既能确保获得满意的收入,又有一定的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今年登上职业幸福感“顶峰”的就是——自由职业者。在由《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等进行的“2015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中,排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的职业”排行榜前十的依次是:自由职业者、教师、政府官员、艺术工作者、普通公务员、导游、民营企业家、健身教练、演员、创业者。
在最具幸福感职业排行榜中,排在第一位的竟然是“自由职业者”,笔者多多少少有点不认同。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自由职业者是指自己雇用自己,香港人译作“自雇人士”,他们多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他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由此观之,“自由职业者”的自由确实让人羡慕。
但对于“自由职业者”,不能仅看到他们的光鲜——既能确保获得一定收入(不一定能让自己满意),又有一定的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要做一名在社会上行得通、且让自己满意的“自由职业者”,首先得确保有社会需要的特别技能,其次还得有强大的人际关系,才能有业务来源,此外还要有足够的金钱积累,为其可自由支配闲暇时间作好铺垫。缺了这些,“自由职业者”还不是要在社会上拼命打拼,难言幸福。
有网友说得好:“自由职业者,你们看到的都是自由光鲜,而我好奇的却是柴米油盐”。事实正是这样,不少人走上“自由职业者”之路,其实有被迫“自由”的因素——为谋求柴米油盐而“自由”,这就意味着他们只能拥有相对自由,仍要创造更多财富,他们的工作态度反而必须比固定上班族更敬业,才能在自由职业中立稳脚跟。也只有技能高超、高度敬业、业务资源广的“自由职业者”,经济状况才往往最好。
更何况,“自由职业者”没单位提供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一切都得自己扛,每月收入有高有低,很不稳定,物质压力到了一定程度就成重负。这就是很多人羡慕“自由职业者”,拥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却不敢去尝试自由职业的根源所在。去年曾有报道称,广州文艺界“自由职业者”平均月入仅2000元,清贫者自嘲说自己“揣着卖白粉的心,却赚着卖白菜的钱”。如此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自由职业者”何其多哉?
在我们的传统认识中,凡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都可叫做“自由职业者”,包括待业人员,失业人员等。如果算上这类人群,要说“自由职业者”最幸福,恐怕更不靠谱。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的职业”排行榜上,去年前年“自由职业者”排在第四或第六名的位置,今年突然排在首位,他们的“幸福”来得未然太突然。还没有走向自由职业之路的职场人,还是要认清自己,别被“自由职业者”最幸福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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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考试作弊,大多数人都不会感到陌生,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重要考试就曾屡屡曝出作弊丑闻。以往,利用刑法来惩治考试作弊者,主要是依据“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这主要是因为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及答案都属于国家秘密。但这样的措施有明显弊端:组织作弊者可以依律问责,但“枪手”和请人代考者却可以逍遥法外。参与者如果是在校学生,可能会受到校规校纪处分;而如果是社会人员,最多也就是取消考试成绩,几年之内停止考试而已。
不过,这样的局面有望得以改变。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以后找人代考,或者当“枪手”都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这有助于依法综合整治考试作弊乱象。但要想彻底治愈这一顽疾,营造良好的考试风气,光靠追究作弊者的刑事责任恐怕还不够。
其实,防范考试作弊,我们的措施不可谓不完善,尤其在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这样的重大考试中,手机、电子表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监考老师会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身份信息会仔细核查,如果存疑还可以用专门设备检验证件的真实性;考场外还安装信号屏蔽设备,即便偷带手机进了考场也无法使用;考试期间,考场内还有不止一名监考者巡视……
照理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360度无死角”的监控体系之下,任何人都不敢,或者说没有机会作弊。不过,很遗憾,在媒体曝光的多次考试舞弊事件中,监考体系都出了问题。比如,今年南昌“6·7”高考替考舞弊案件中,高校教师和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牵涉其中,为中介组织和作弊学生大开“方便之门”。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如果考试监管体系出了问题,考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严格的考试规范不仅无法得到执行,可能反而倒转过来成了他们沆瀣一气、搞暗箱操作的最好伪装。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打击考试作弊,对考生严厉追责固然必要,但如何能从制度上斩断考务人员与不法分子的利益粘连,让考试纪律得到不打折扣的执行,也当是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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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和幼儿园男教师该“扩招”了
一份调查显示,当前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女生比例越来越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性别失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新生中,小学教育专业女生占95%,学前教育专业女生占97%,几乎成了清一色的“娘子军”。而在南京市(含郊区)2013年招聘的公办教师中,只有15%是男教师;当年南京市35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男教师比例不到18%。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教师工作稳定,收入稳步看涨,按说不会招不到男教师。但事实情况是,许多中小学幼儿园不但每年新进的男教师很少,而且在岗的男教师还在不断流失。据南京教育部门统计,2014年有100多名教师离开公办教师队伍,其中以老家在外地的小学男教师居多。
中小学和幼儿园为何男教师奇缺?首先,这样一个职业不符合传统社会文化对男性的角色定位,俗话说“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就是这种社会心理的反映;其次,小朋友的学习内容比较琐碎,其教育需要更多的耐心,这与大部分男教师的性格特点不相符;此外,很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构成和领导班子都是以女性为主,再加上“女士优先”的舆论环境影响,男教师在职业发展、职务晋升以及名誉利益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挑战。
幼儿园和中小学是一个人性格形成的主要时期,如果这个阶段孩子们接触的大多是女性教师,就很可能会导致他们性别角色认知缺失。这不但不利于男孩的健康成长,同样不利于女孩。由此看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性别比例失衡,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如今,在许多中小学特别是幼儿园,男教师的稀缺程度堪比大熊猫,已经到了该“扩招”的时候了。但必须指出的是,“扩招”不等于降格以求,教师素质是必须坚持的一条“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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